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處
截止投標
108/09/30 17: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08/10/01 17:00截止投標)
開標時間
108/10/01 11:00 (順延後之截止投標時間晚於原開標時間,故開標時間順延至108/10/01 17:00後方可開標,實際開標時間請洽機關 (02)87258331)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5樓505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B1外收發室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曾承攬並完成會議廳或演藝廳類燈光及音響等設備維修保養與操作技術工作,並持有業主開具之完工驗收合格證明文件者,投標時須附證明文件供審。如完工驗收合格證明文件無法清楚表示前述工作內容,投標廠商應另檢附該項工作之契約文件供審(契約可節錄部分條文內容,但須能看出訂約雙方之公司名稱、負責人名稱、含有前述工作內容及範圍等文件)。
附加說明
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 (採購處)、電話:02-87258331、傳真:02-87899094)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9/30 17: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08/10/01 17:00截止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