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南部採購中心開標室(地址:高雄市楠梓區左楠路二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左楠路2號採購二組
履約期限
自本公司通知契約開工日起730日曆天或結算金額達契約價金總額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須同時符合下述資格,投標時檢附證明文件影本供審。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載有「管理系統驗證業(代碼:IZ09010)」。
備註:經濟部98年4月2日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mainNew/)網站之商工登記資料查詢之資料代之,該項資料須列印並能看出符合廠商資格之營業項目。
2.廠商納稅之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3.曾承攬並完成國內外管線IP檢測第三方驗證工作,且持有採購機關(構)出具或認簽之完工證明文件。如該完工證明文件未能清楚表示前述工作,投標廠商應併檢附該工作之契約文件(可節錄部分內容,包含前述工作內容、工作名稱、契約簽訂雙方名稱等資料)以資佐證。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
本公司之採購。
附加說明
*接續廠商資格:
4.本工作參照「高雄市既有工業管線管理維護辦法」規範,並依據「高雄市既有工業管線管理維護辦法」第9條第2項規定,「既有管線所有人於執行管線完整性管理後,應由具管線安全管理經驗之驗證機構確認其正確性及有效性…」。
投標廠商於投標時須檢附:
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委託之技術委員會審閱符合「具管線安全管理經驗之驗證機構」資格之核可文件或切結書(如附件),切結承諾於決標後1個月內提供上述核可文件。屆時無法提供者,本公司將逕行終止契約、撤銷決標及不予發還履約保證金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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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投標廠商參加開標人數以不超過二人為限。
2、 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3、 配合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逐步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用說明請至數位發展部網站查詢https://moda.gov.tw/(核心業務/數位政府/具體作為/政府共通應用服務/ODF文件應用工具)。
4、 請投標廠商務必檢附最新版「投標廠商聲明書」(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06.04版),未依規定檢附者,為不合格標。
5、 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及相關切結書,不列入審查項目,惟廠商仍需繳交,如無則須補填繳交。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名稱
管線IP檢測第三方驗證及技術諮詢服務工作(第二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