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後續擴充金額:NT$3,300,000(含營業稅)。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處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5樓505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地下1樓(B1外收發室)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業項目載有工程技術顧問業及專業營造業(1)工程技術顧問業(或環境工程技師事務所):A、工程技術顧問業:投標時應檢附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登記證供審,其營業範圍需載有環境工程科之工程技術事項。B、環境工程技師事務所:投標時應檢附技師事務所登記證。(2)專業營造業:投標廠商應檢附內政部核發之專業營造業登記證書供審,其專業工程項目應載有環境保護工程。
2.廠商納稅證明(外國廠商不須檢附)。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1)屬工程技術顧問業:應檢附該公司執業技師之技師執業執照。(2)屬環境工程技師事務所:應檢附技師執業執照。
4.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1)屬工程技術顧問業:應檢附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2)屬環境工程技師事務所:應檢附公會之會員證。(3)屬專業營造業:須檢附營造業登記證書及營造同業公會會員證明。(均須在有效期限內)
餘詳附加說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允許共同投標,廠商亦得單獨投標。(1)同時具備所有基本資格的廠商得單獨投標。(2)無法符合所有基本資格的廠商可採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3家。共同投標廠商應以專業營造業為代表廠商辦理投標事宜,「共同投標協議書」應填寫完備並共同具名檢附於投標文件中,並需經公證。共同投標廠商不得對本案另行提出投標文件或為另一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
2.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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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電話:02-87258319、傳真:02-87899094)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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