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的分類
財物類 493 - 船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5樓520開標室
押標金額度
組別A:新臺幣188,000元;組別B:新臺幣188,000元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投標商投標時應於截標日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公司(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地下一樓B1外收發室)。
檢舉受理單位: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政風單位
電話:(02)8725-8478,傳真號碼:(02)87899007
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22樓
請多加利用政府機關與企業電子公文網:「G2B商工公文訊息交易整合服務計畫」,詳洽網址:http://www.g2b.net.tw,或電洽412-1166(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客服中心)、02-23442835(中華電信數據通信分公司)。
政府採購法第98條規定:得標廠商其於國內員工總人數逾一百人者,應於履約期間僱用身心障礙者及原住民,人數不得低於總人數百分之二,僱用不足者,除應繳納代金,並不得僱用外籍勞工取代僱用不足額部分。
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配合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逐步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用說明請至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查詢https://www.ndc.gov.tw (主要業務/數位發展規劃/基礎服務/開放文件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 ODF)。
履約期限
決標後自第一次叫貨通知日期次日起700日曆天內完成叫貨通知,詳採購規範3.。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詳投標須知第66條規定及「廠商資格及其他應附文件檢點/審查單」):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其餘詳「廠商資格及其他應附文件檢點/審查單」。
附加說明
*本次招標更新廠商資格及其他應附文件檢點/審查單(1150430版)、報價單、招標文件清點單,其餘招標規定及條款均維持不變。
請投標廠商務必檢附最新版(1140604版)「投標廠商聲明書」,未依規定檢附者,為不合格標。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1、時間: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
2、領取方式:電子領標,文件費0元,網址:http://web.pcc.gov.tw/
(本公司自民國101年1月1日起,僅提供電子領標購買招標文件之服務。)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採購處:電話:(02)8725-8341,傳真:(02)8789-9033,地址:台北市松仁路三號。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