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有,增購期限為115年2月15日前、增購金額上限為新臺幣200,000元(含營業稅),詳採購規範柒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5樓520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B1外收發室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需檢附曾印製月曆、桌曆及筆記本等樣品各1份(規範如下),並檢附與樣本相符之契約書影本證明。
投標樣品規範如下:
(一) 月曆:含封面1張及內頁12張,每本共13張。
(二) 桌曆:含封面1張及內頁12張(可雙面印刷),每本共13張。
(三) 筆記本:必須為有年份之日誌,裝訂左右翻頁式、膠裝,內頁包含月計畫表及筆記頁。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1)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其他:附加說明
原「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左列資格項目附加說明」欄位內容誤植為 :
(一) 月曆:含封面1張及內頁12張,每本共13張。
(二) 桌曆:含封面1張及內頁12張(可雙面印刷),每本共13張。
(三) 筆記本:必須為有年份之日誌,裝訂左右翻頁式、膠裝,內頁包含月計畫表及筆記頁。
更正後:
需檢附曾印製月曆、桌曆及筆記本等樣品各1份(規範如下),並檢附與樣本相符之契約書影本證明。
投標樣品規範如下:
(一) 月曆:含封面1張及內頁12張,每本共13張。
(二) 桌曆:含封面1張及內頁12張(可雙面印刷),每本共13張。
(三) 筆記本:必須為有年份之日誌,裝訂左右翻頁式、膠裝,內頁包含月計畫表及筆記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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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上接「後續擴充」:有,增購期限為115年2月15日前、增購金額上限為新臺幣200,000元(含營業稅),詳採購規範柒
二、本案保留後續擴充(未來增購)之權利,後續擴充期限為115年2月15日前,金額上限為新臺幣200,000元整(含營業稅)。後續擴充部份,經雙方同意後,比照原契約條件與價金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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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採購規範陸)
陸、本案配送說明:
一、月曆詳細寄送地址及數量如附件二;桌曆(含OPP袋)、筆記本(含OPP袋)及月曆膠套寄至本公司公共關係處(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8F),所有配送費用由廠商支付。
二、寄送時間要求
(一) 本島:114年11月16日前寄達(驗收時須附送達證明)。
(二) 離島:114年11月23日前寄達(驗收時須附送達證明)。
(三) 國外:114年11月23日前寄出(驗收時須附寄出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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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上接「履約期限」:詳採購規範陸
陸、本案配送說明:
一、月曆詳細寄送地址及數量如附件二;桌曆(含OPP袋)、筆記本(含OPP袋)及月曆膠套寄至本公司公共關係處(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8F),所有配送費用由廠商支付。
二、寄送時間要求
(一) 本島:114年11月16日前寄達(驗收時須附送達證明)。
(二) 離島:114年11月23日前寄達(驗收時須附送達證明)。
(三) 國外:114年11月23日前寄出(驗收時須附寄出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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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內附上本案開標當次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不合格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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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務必檢附投標廠商聲明書(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06.04版),未依規定檢附者為不合格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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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配合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逐步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說明請⾄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查詢https://www.ndc.gov.tw (主要業務/數位發展規劃/基礎服務/開放文件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 ODF)。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政風單位
電話:(02)8725-8478,傳真號碼:(02)87899007
檢舉信箱:臺北信義郵局第128-36號信箱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採購處(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電話:02-87258346、傳真號碼:02-87899033)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