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0614X001 已決標公告

2026年公關月曆、桌曆及筆記本印製採購案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決標日:114/08/0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鎮江月曆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091,378
原始預算
$ 5,468,517
底價金額
$ 4,120,000
決標折數
99.3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13.50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2 - 紙漿,紙及紙產品;印刷品及相關的商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凱婷
聯絡電話 (02)87258346
機關代碼 3.13.50
單位名稱 採購處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
聯絡人 張凱婷
聯絡電話 (02)87258346
傳真號碼 (02)87899033
電子郵件信箱 633534@cpc.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有,增購期限為115年2月15日前、增購金額上限為新臺幣200,000元(含營業稅),詳採購規範柒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4/08/06
原公告日 114/08/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4/08/18 17:00
開標時間 114/08/19 10: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5樓520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5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採購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B1外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其他:履約期限 詳採購規範陸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需檢附曾印製月曆、桌曆及筆記本等樣品各1份(規範如下),並檢附與樣本相符之契約書影本證明。 投標樣品規範如下: (一) 月曆:含封面1張及內頁12張,每本共13張。 (二) 桌曆:含封面1張及內頁12張(可雙面印刷),每本共13張。 (三) 筆記本:必須為有年份之日誌,裝訂左右翻頁式、膠裝,內頁包含月計畫表及筆記頁。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1)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其他:附加說明 原「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左列資格項目附加說明」欄位內容誤植為 : (一) 月曆:含封面1張及內頁12張,每本共13張。 (二) 桌曆:含封面1張及內頁12張(可雙面印刷),每本共13張。 (三) 筆記本:必須為有年份之日誌,裝訂左右翻頁式、膠裝,內頁包含月計畫表及筆記頁。 更正後: 需檢附曾印製月曆、桌曆及筆記本等樣品各1份(規範如下),並檢附與樣本相符之契約書影本證明。 投標樣品規範如下: (一) 月曆:含封面1張及內頁12張,每本共13張。 (二) 桌曆:含封面1張及內頁12張(可雙面印刷),每本共13張。 (三) 筆記本:必須為有年份之日誌,裝訂左右翻頁式、膠裝,內頁包含月計畫表及筆記頁。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A.上接「後續擴充」:有,增購期限為115年2月15日前、增購金額上限為新臺幣200,000元(含營業稅),詳採購規範柒 二、本案保留後續擴充(未來增購)之權利,後續擴充期限為115年2月15日前,金額上限為新臺幣200,000元整(含營業稅)。後續擴充部份,經雙方同意後,比照原契約條件與價金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 - - (詳採購規範陸) 陸、本案配送說明: 一、月曆詳細寄送地址及數量如附件二;桌曆(含OPP袋)、筆記本(含OPP袋)及月曆膠套寄至本公司公共關係處(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8F),所有配送費用由廠商支付。 二、寄送時間要求 (一) 本島:114年11月16日前寄達(驗收時須附送達證明)。 (二) 離島:114年11月23日前寄達(驗收時須附送達證明)。 (三) 國外:114年11月23日前寄出(驗收時須附寄出證明)。 - - - C.上接「履約期限」:詳採購規範陸 陸、本案配送說明: 一、月曆詳細寄送地址及數量如附件二;桌曆(含OPP袋)、筆記本(含OPP袋)及月曆膠套寄至本公司公共關係處(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8F),所有配送費用由廠商支付。 二、寄送時間要求 (一) 本島:114年11月16日前寄達(驗收時須附送達證明)。 (二) 離島:114年11月23日前寄達(驗收時須附送達證明)。 (三) 國外:114年11月23日前寄出(驗收時須附寄出證明)。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內附上本案開標當次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不合格標)。 ********************************************************************* 「廠商務必檢附投標廠商聲明書(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06.04版),未依規定檢附者為不合格標」。 ********************************************************************* 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配合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逐步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說明請⾄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查詢https://www.ndc.gov.tw (主要業務/數位發展規劃/基礎服務/開放文件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 ODF)。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政風單位 電話:(02)8725-8478,傳真號碼:(02)87899007 檢舉信箱:臺北信義郵局第128-36號信箱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採購處(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電話:02-87258346、傳真號碼:02-87899033)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5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凱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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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87258346
機關代碼
3.13.50
單位名稱
採購處
機關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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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
張凱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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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87258346
傳真號碼
(02)87899033
電子郵件信箱
633534@cpc.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有,增購期限為115年2月15日前、增購金額上限為新臺幣200,000元(含營業稅),詳採購規範柒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4/08/06
原公告日
114/08/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4/08/18 17:00
開標時間
114/08/19 10: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5樓520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5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採購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B1外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其他:履約期限
詳採購規範陸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需檢附曾印製月曆、桌曆及筆記本等樣品各1份(規範如下),並檢附與樣本相符之契約書影本證明。 投標樣品規範如下: (一) 月曆:含封面1張及內頁12張,每本共13張。 (二) 桌曆:含封面1張及內頁12張(可雙面印刷),每本共13張。 (三) 筆記本:必須為有年份之日誌,裝訂左右翻頁式、膠裝,內頁包含月計畫表及筆記頁。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1)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其他:附加說明
原「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左列資格項目附加說明」欄位內容誤植為 : (一) 月曆:含封面1張及內頁12張,每本共13張。 (二) 桌曆:含封面1張及內頁12張(可雙面印刷),每本共13張。 (三) 筆記本:必須為有年份之日誌,裝訂左右翻頁式、膠裝,內頁包含月計畫表及筆記頁。 更正後: 需檢附曾印製月曆、桌曆及筆記本等樣品各1份(規範如下),並檢附與樣本相符之契約書影本證明。 投標樣品規範如下: (一) 月曆:含封面1張及內頁12張,每本共13張。 (二) 桌曆:含封面1張及內頁12張(可雙面印刷),每本共13張。 (三) 筆記本:必須為有年份之日誌,裝訂左右翻頁式、膠裝,內頁包含月計畫表及筆記頁。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A.上接「後續擴充」:有,增購期限為115年2月15日前、增購金額上限為新臺幣200,000元(含營業稅),詳採購規範柒 二、本案保留後續擴充(未來增購)之權利,後續擴充期限為115年2月15日前,金額上限為新臺幣200,000元整(含營業稅)。後續擴充部份,經雙方同意後,比照原契約條件與價金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 - - (詳採購規範陸) 陸、本案配送說明: 一、月曆詳細寄送地址及數量如附件二;桌曆(含OPP袋)、筆記本(含OPP袋)及月曆膠套寄至本公司公共關係處(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8F),所有配送費用由廠商支付。 二、寄送時間要求 (一) 本島:114年11月16日前寄達(驗收時須附送達證明)。 (二) 離島:114年11月23日前寄達(驗收時須附送達證明)。 (三) 國外:114年11月23日前寄出(驗收時須附寄出證明)。 - - - C.上接「履約期限」:詳採購規範陸 陸、本案配送說明: 一、月曆詳細寄送地址及數量如附件二;桌曆(含OPP袋)、筆記本(含OPP袋)及月曆膠套寄至本公司公共關係處(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8F),所有配送費用由廠商支付。 二、寄送時間要求 (一) 本島:114年11月16日前寄達(驗收時須附送達證明)。 (二) 離島:114年11月23日前寄達(驗收時須附送達證明)。 (三) 國外:114年11月23日前寄出(驗收時須附寄出證明)。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內附上本案開標當次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不合格標)。 ********************************************************************* 「廠商務必檢附投標廠商聲明書(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06.04版),未依規定檢附者為不合格標」。 ********************************************************************* 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配合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逐步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說明請⾄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查詢https://www.ndc.gov.tw (主要業務/數位發展規劃/基礎服務/開放文件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 ODF)。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政風單位 電話:(02)8725-8478,傳真號碼:(02)87899007 檢舉信箱:臺北信義郵局第128-36號信箱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採購處(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電話:02-87258346、傳真號碼:02-87899033)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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