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中正路140號 1F行政室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中正路140號 1F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契約之訂定係引用公共工程委員會111.04.29版次之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2.廠商納稅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其他資格: (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三款,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且其登記設立證明文件列有廢棄物清除業、處理業者;廠商若是共同投標其處理業者、清除業者應符合廢棄物清理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三款之合法業者。
(二)各廠商需檢附符合主管機關核准之廠商登記設立或許可證明文件且其登載有清除、處理項目符合本工作規範要求,並取得許可項目包含以下廢棄物代碼(投標時檢附廢棄物代碼細碼證明文件):廢木材混合物(代碼:D-0799)及廢木材(代碼:R-0701)。
註:1.共同承攬廠商於投標時應檢附由各成員至負責人或其代理人共同具名,且經公證或認證共同投標協議書,並列入契約。2.許可證之有效期須至少60天(含)以上(以最後一次開標日之次日起算)。【許可證有效期未達60天以上者,須另提出切結書(依附件一)】。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探採事業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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