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中正路140號 1F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300元整,郵寄或親付(但只收現金不收匯票…等,不必附回郵信封),文件售出概不退回。
開標地點
苗栗市中正路140號探採事業部行政室採購發包組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中正路140號 1F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a.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b.廠商納稅之證明。
2.其他資格:a.承攬商須曾執行非火成岩地質區、地熱流體主要為液態水,井口溫度攝氏100度至200度間,已商業開發地熱田之地熱資源量評估、開發可行性規劃及化學結垢處理或阻止結垢設計之經驗,並需在投標文件中提供至少一份以往執行之契約及包含上述工作經驗之報告影本為證。b.承攬商需指派至少一名資深地熱資深工程師帶領工作團隊執行本服務。團隊領導者須在地熱服務行業服務期間至少7年。並具有非火成岩地熱地質區之工作經驗。承攬商須提供團隊領導者之學歷及經歷文件,以供證明。c.因本案技術資料多為中文,為在工作期間,本公司與國外之承攬商可以有效及正確溝通,並對本公司以往的中文技術報告有充份的了解,承攬商需有一名可在工作期間內於台灣、通曉中文口語、讀寫之地質師或儲集岩工程人員,作為與中油溝通之人員。承攬商須提供通曉中文之技術人員之學歷及經歷文件,以供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人力。
附加說明
本次公告更新投標廠商聲明書版本至107.12.13版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探採事業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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