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苗栗市中正路140號探勘大樓1樓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本案分三階段:第一階段15日曆天,第二階段30日曆天,第三階段施工重點監造10天。(詳如附加說明三)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投標時應提供相關文件供審。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土木工程技師、水利工程技師、結構工程技師、大地工程技師、水土保持技師等任何一項以上者。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因時間緊迫,為確保後續作業順利,本案係屬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案,依政府採購法第49條及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 3 款規定,採公開徵求廠商提供書面報價,本次公告結果,如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報價,依同法第3條規定,就提供報價單之廠商改採限制性招標。
二、履約地點:苗栗縣通霄鎮下坪段第934地號土地、得標廠商處、主管機關指定相關會議場所。
三、履約期限:本案於簽約日起分三階段:(詳見工作說明書5)
1.第一階段:維護計畫規劃設計之履約期限為自本公司通知之開工日期起至完成規劃設計送審共15日曆天。
2.第二階段:工程預算書圖(含數量計算、單價分析、施工說明書等)編列製作,本階段工期30日曆天(本公司審查期間不計工期,退回修改期間須計工期)。逾30日曆天視為逾期。
3.第三階段:施工重點監造天數10天,期間係自主體工程案開工日起至竣工日止。
四、『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五、配合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用說明請至行政院數位發展部網站查詢。如非以ODF格式開啟可編輯電子檔,可能有檔案相容性差異問題,建議使用所提供之PDF格式檔案。
六、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本案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簡稱三用表單)為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招標、廠商投標,決標後由本公司提供決標簽約頁,詳見投標廠商注意事項。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探採事業部-(地址:苗栗縣苗栗市中正路140號、電話:037-262100、傳真:037-273950)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