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苗栗市中正路140號探勘大樓一樓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建築師事務所開業證書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履約期限
70 日曆天 ,另包括整體工程開工監造至 完工暨驗收合格及取得使用執照止。
1. 第一階段:
使用執照竣工圖說及必要之周邊設施繪製。並進行室內裝修規劃設計,提送室內裝修施工許可證取得所需一切資料、消防設備繪製查核資料準備送審、圖說預算編列 室內裝修、 室外地坪及排水系統 及後續工程發包文件製作,本階段計算工期。
2. 第二階段:
室內裝修工程完工至準備申請室內裝修合格證及消防會審所需一切資料,本階段計算工期。
3.第三階段:
整體室裝工程開工監造至完工 暨驗收合格,本階段不計入工期。
4.變更使用執照取得,預算送本公司審核發包、施工期間、執照 施工許可證、合格證、消防送縣府及主管機關審核或經審查退回修正不計入工期。
二、履約地點:苗栗縣通霄鎮
三、配合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用說明請至行政院數位發展部網站查詢。如非以ODF格式開啟可編輯電子檔,可能有檔案相容性差異問題,建議使用所提供之PDF格式檔案。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探採事業部-(地址:苗栗縣苗栗市中正路140號、電話:037-262100、傳真:037-273950)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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