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中正路140號 1F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須具有十年內曾經承攬二氧化碳捕捉、運輸與封存商業化可行性研究之經驗,並須在投標文件中提供相關實績證明文件影本,例如契約或研究報告,共同投標廠商符合者亦可,投標時須檢附證明文件影本供審查。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須指派至少一名在碳封存行業服務年資至少五年之碳封存工程師帶領工作團隊執行本服務,並須在投標文件中提供團隊領導者之學歷及至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共同投標廠商符合者亦可,投標時須檢附證明文件影本供審查。
其他:附加說明
1.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2.如有關於採購內容問題,請洽詢測勘處 柯佳君小姐,電話:037-262100#473。
3.廠商投標前,應詳閱<投標須知>及<投標廠商注意事項>之相關規定。
4.廠商應檢附之資格證明文件及其他應附文件,請依「廠商資格及其他應附文件檢點/審查單」檢點。其他應附文件之招標投標頁(三用表單)及投標廠商聲明書應填妥及簽署並為正本,未依規定檢附或檢附之文件內容不符合規定者,為不合格標。
5.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內附上本案開標當次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不合格標)。
6.配合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用說明請至行政院數位發展部網站查詢。如非以ODF格式開啟可編輯電子檔,可能有檔案相容性差異問題,建議使用所提供之PDF格式檔案。
7.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8.114年11月5日增加BEA1400007-17-共同投標協議書及更正共同投標三用表單。
9.114年11月13日更正(1)押標金額度:新臺幣248,000元。(2)截止投標時間:114年11月19日17時00分。(3)開標日期:114年11月20日14時00分。(4)招標文件中之截止投標時間:114年11月19日17時00分與開標日期:114年11月20日14時00分。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探採事業部(地址:苗栗縣苗栗市中正路140號、電話:037-262100、傳真:037-273950)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