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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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地址
360 苗栗縣 苗栗市 中正路140號 1F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投標須知下載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自行按報價金額百分之五(金額一律取至元,小數點以下無條件捨去)繳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中正路140號 1F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工期很短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土木包工業(E102011)或綜合營造業(E101011)。(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是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如有關於採購內容問題,請洽詢夏哲敏先生,電話:037-262100#643
2.廠商投標前,應詳閱<投標須知>及<投標廠商注意事項>之相關規定。
3.廠商應檢附之資格證明文件及其他應附文件,請依「廠商資格及其他應附文件檢點/審查單」檢點。其他應附文件之招標投標頁(三用表單)及投標廠商聲明書應填妥及簽署並為正本,未依規定檢附或檢附之文件內容不符合規定者,為不合格標。
4.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內附上本案開標當次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不合格標)。
5.配合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用說明請至行政院數位發展部網站查詢。如非以ODF格式開啟可編輯電子檔,可能有檔案相容性差異問題,建議使用所提供之PDF格式檔案。
6.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如有關於採購內容問題,請洽詢夏哲敏先生,電話:037-262100#643
2.廠商投標前,應詳閱<投標須知>及<投標廠商注意事項>之相關規定。
3.廠商應檢附之資格證明文件及其他應附文件,請依「廠商資格及其他應附文件檢點/審查單」檢點。其他應附文件之招標投標頁(三用表單)及投標廠商聲明書應填妥及簽署並為正本,未依規定檢附或檢附之文件內容不符合規定者,為不合格標。
4.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內附上本案開標當次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不合格標)。
5.配合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用說明請至行政院數位發展部網站查詢。如非以ODF格式開啟可編輯電子檔,可能有檔案相容性差異問題,建議使用所提供之PDF格式檔案。
6.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1.如有關於採購內容問題,請洽詢夏哲敏先生,電話
037-262100#643
2.廠商投標前,應詳閱<投標須知>及<投標廠商注意事項>之相關規定。
3.廠商應檢附之資格證明文件及其他應附文件,請依「廠商資格及其他應附文件檢點/審查單」檢點。其他應附文件之招標投標頁(三用表單)及投標廠商聲明書應填妥及簽署並為正本,未依規定檢附或檢附之文件內容不符合規定者,為不合格標。
4.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內附上本案開標當次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不合格標)。
5.配合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用說明請至行政院數位發展部網站查詢。如非以ODF格式開啟可編輯電子檔,可能有檔案相容性差異問題,建議使用所提供之PDF格式檔案。
6.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探採事業部(地址:苗栗縣苗栗市中正路140號、電話:037-262100、傳真:037-273950)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