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4315A002 招標中 (剩 1 天)

鑽探工程處貨櫃租賃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探採事業部 公告日:115/06/16 截止日:115/06/25
工程全生命週期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313,74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6/25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探採事業部
機關代碼 3.13.50.50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22 - 鐵, 鋼或鋁製大桶、水箱及容器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阮先生
聯絡電話 (037)262100#371
機關代碼 3.13.50.50
單位名稱 行政室
機關地址 360苗栗縣苗栗市中正路140號1樓
聯絡人 阮先生
聯絡電話 (037)262100#371
傳真號碼 (037)273950
電子郵件信箱 355585@cpc.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租賃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期間3個月,金額上限為新臺幣156,870元(含稅),於徵得廠商同意後,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再召開議價會議;後續擴充期間之契約內容、條件及價金均依原契約執行。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6/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6/25 13:30
開標時間 115/06/25 14:00
開標地點 苗栗縣苗栗市中正路140號探勘大樓1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0003苗栗縣苗栗市中正路140號1樓警衛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通知日起15個日曆天內將貨櫃送達至苗栗縣通霄鎮梅南里842地號。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廠商投標前請務必詳閱投標須知、招標單、契約及工作說明書之相關規定。 二、租賃貨櫃數量為12個,租期預計6個月,並保留後續擴充3個月之權利。 三、廠商投標時應檢附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及納稅之證明(影本即可);另外經濟部自98年4月2日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經濟部商業司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網站之商工登記資料查詢之資料代之。 四、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期營業⼈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期證明者,得以前⼀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或復業且未屆第⼀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或復業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統⼀發票者,應⼀併檢附申領統⼀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期或前⼀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稅之查復表代之。 五、電⼦領標廠商之投標封內須附上本案開標當次之領標電⼦憑據書⾯明細(透過政府電⼦採購網加值⽅案線上瀏覽招標文件之廠商,請務必確實領標並依規定檢附領標電⼦憑據書⾯明細)。 六、廠商投標時應檢附經填妥並簽署之三⽤表單及投標廠商聲明書,並置於「資格標封」內,未檢附者,為不合格標。 七、配合⾏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說明請⾄⾏政院數位發展部網站查詢。如非以ODF格式開啟可編輯電⼦檔,可能有檔案相容性差異問題,建議使⽤所提供之PDF格式檔案。 八、本案採購契約係依公共⼯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九、檢舉受理單位: (一)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政風處(電話:02-87258478,傳真:02-87899007,檢舉信箱:臺北信義郵局第128-36號信箱) (二)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探採事業部政風室(地址:苗栗縣苗栗市中正路90號、電話:037-262100、傳真:037-263219)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探採事業部(地址:苗栗縣苗栗市中正路140號、電話: 037-262100、傳真:037-273950)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6/25 13: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50.5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阮先生
聯絡電話
(037)262100#371
機關代碼
3.13.50.50
單位名稱
行政室
機關地址
360苗栗縣苗栗市中正路140號1樓
聯絡人
阮先生
聯絡電話
(037)262100#371
傳真號碼
(037)273950
電子郵件信箱
355585@cpc.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期間3個月,金額上限為新臺幣156,870元(含稅),於徵得廠商同意後,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再召開議價會議;後續擴充期間之契約內容、條件及價金均依原契約執行。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6/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6/25 13:30
開標時間
115/06/25 14:00
開標地點
苗栗縣苗栗市中正路140號探勘大樓1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0003苗栗縣苗栗市中正路140號1樓警衛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通知日起15個日曆天內將貨櫃送達至苗栗縣通霄鎮梅南里842地號。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廠商投標前請務必詳閱投標須知、招標單、契約及工作說明書之相關規定。 二、租賃貨櫃數量為12個,租期預計6個月,並保留後續擴充3個月之權利。 三、廠商投標時應檢附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及納稅之證明(影本即可);另外經濟部自98年4月2日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經濟部商業司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網站之商工登記資料查詢之資料代之。 四、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期營業⼈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期證明者,得以前⼀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或復業且未屆第⼀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或復業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統⼀發票者,應⼀併檢附申領統⼀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期或前⼀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稅之查復表代之。 五、電⼦領標廠商之投標封內須附上本案開標當次之領標電⼦憑據書⾯明細(透過政府電⼦採購網加值⽅案線上瀏覽招標文件之廠商,請務必確實領標並依規定檢附領標電⼦憑據書⾯明細)。 六、廠商投標時應檢附經填妥並簽署之三⽤表單及投標廠商聲明書,並置於「資格標封」內,未檢附者,為不合格標。 七、配合⾏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說明請⾄⾏政院數位發展部網站查詢。如非以ODF格式開啟可編輯電⼦檔,可能有檔案相容性差異問題,建議使⽤所提供之PDF格式檔案。 八、本案採購契約係依公共⼯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九、檢舉受理單位: (一)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政風處(電話:02-87258478,傳真:02-87899007,檢舉信箱:臺北信義郵局第128-36號信箱) (二)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探採事業部政風室(地址:苗栗縣苗栗市中正路90號、電話:037-262100、傳真:037-263219)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探採事業部(地址:苗栗縣苗栗市中正路140號、電話: 037-262100、傳真:037-273950)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6/25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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