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苗栗縣苗栗市中正路140號探勘大樓1樓開標室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苗栗縣苗栗市中正路140號探勘大樓1樓行政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本案為自115年7月17日起1年期長期契約,契約價金總額以預算金額為上限,如契約日期到期或 結算金額累計金額達契約價金總金額95%(含)以上(先到者為準),契約即告終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1)附投標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附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影本代之。
(3)招標文件規定之其它資格證明文件。
*備註:經濟部98年4月2日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index.jsp)網站之商工登記資料查詢之資料代之。
*須附上本案開標當次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須附上本案開標當次公告版本之投標文件。
2.本案各批通知交貨期限,為廠商接到交貨通知次日起7個日曆天內(含例假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均計入)交貨至指定地點。
3.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4.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政風單位電話:(02)8725-8478,傳真號碼:(02)87899007,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22樓。
5.有關規範相關問題,請洽黃先生(電話:037-221300分機276)
6.交貨地點:出磺坑材料庫(地址:苗栗縣公館鄉開磺村36號)(TEL:037-221300#280)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探採事業部-電話:(037)262100,傳真:(037)273950,地址:苗栗縣苗栗市中正路140號。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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