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苗栗縣苗栗市中正路140號探勘大樓1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苗栗縣苗栗市中正路140號探勘大樓1樓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附加說明
1.
(1)附投標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附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影本代之。
(3)招標文件規定之其它資格證明文件。
*備註:經濟部98年4月2日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index.jsp)網站之商工登記資料查詢之資料代之。
*須附上本案開標當次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須附上本案開標當次公告版本之投標文件。
2.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3.交貨期限:廠商須於訂約次日起180個日曆天(含例假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均計入)內將本案器材及檢附6.1所述文件完成交貨,並經查驗合格後,完成現場安裝、性能測試及教育訓練。且廠商於施工前14個日曆天須提供設計規畫及相關零配件的規格供本公司審核,核可後方可施工。
(採購說明書6.1廠商交貨時須檢附
6.1.1各設備相關文件。
6.1.2控制閥、流量差壓傳送器、防爆操作盤及管配件之銷售證明或出廠檢驗證明1份,若為進口料件需檢附進口報單。
6.1.3各項需TS登錄之產品上需具有TS安全標示,另需檢附有效期限內(指其產製運出廠場或進口通關時間在合格證明書與登錄完成通知書有效期限內)之TS登錄完成通知書。並須檢附銷售證明,以資證明所供料為完成TS登錄之產品。)
4.交貨地點:苗栗縣頭屋鄉象山村12鄰象山路265號(TEL:037-254633)
5.有關規範相關問題,請洽陳先生(電話:037-252025分機287)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探採事業部-電話:(037)262100,傳真:(037)273950,地址:苗栗縣苗栗市中正路140號。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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