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中正路140號1F行政室採購發包組
押標金額度
含稅報價金額百分之五。(金額一律取至元,小數點以下無條件捨去)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中正路140號1F行政室採購發包組
履約期限
自訂約日次日起180個日曆天,詳附加說明。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代碼:EZ05010)及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代碼:E603050)
(1)附投標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附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影本代之。
(3)招標文件規定之其它資格證明文件。
*備註:經濟部98年4月2日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index.jsp)網站之商工登記資料查詢之資料代之。
*須附上本案開標當次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須有承攬及完成類似「輸儲相關監控整合系統」之製造或安裝或維修工作之完工證明。請檢附業主開具承攬該項工作之完工證明文件(可看出雙方名稱、工作性質、工作內容之資料)供審,若該完工證明文件名稱上無法顯示上述工作經驗,廠商應另檢附該項工作之契約文件供審。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其他:附加說明
1.※倘投標商對本案(規格標/規範相關)內容有疑義,請逕洽預算單位黃建智先生連繫(TEL:(037-252025#310)。
2.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3.請投標廠商留意『投標廠商聲明書』務必使用最新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3.12.20版)之文件投標。
4.履約期限:
廠商須於訂約日次日起180個日曆天(含例假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均計入)內將本案器材及交貨應檢附文件交貨完畢,並完成安裝,安裝完畢測試功能正常後,附相關測試資料及運轉監測報告並完成教育訓練。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探採事業部-(地址:苗栗市中正路140號、電話:037-262100、傳真:037-273950)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