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DA1131012 已決標公告

新竹轄區搶修及重置汰換單價發包工作(111-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鍵大工程行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845,000
原始預算
$ 4,984,830
底價金額
$ 4,845,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氣事業部公用天然氣營業處
機關代碼 3.13.50.49.8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卓小姐
聯絡電話 (037)275770#133
機關代碼 3.13.50.49.8
單位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氣事業部公用天然氣營業處
機關地址 360苗栗縣苗栗市中華路50號
聯絡人 卓小姐
聯絡電話 (037)275770#133
傳真號碼 (037)276203
電子郵件信箱 625850@cpc.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5/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5/16 17:00
開標時間 111/05/17 10:30
開標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中華路5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24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氣事業部公用天然氣營業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廠商有違反採購法投標之行為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發生履約品質降低或拒不履約之疑慮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中華路5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365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各項稅證齊全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載有燃料導管安裝工程業(代碼:E502010)。 二、廠商納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三、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曾承攬並完成天然氣管線或工業用戶減壓計量站設備工作,並持有業主開具之驗收合格證明文件者(如結算驗收證明書);如驗收合格證明文件未清楚表示前述工作內容,投標商應另檢附前述工作之契約文件供審(契約可節錄部分條文內容,但須能看出訂約雙方之公司名稱、負責人名稱、含有前述工作內容及範圍等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3.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1.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氣事業部公用天然氣營業處(地址:苗栗市中華路50號、電話:037-275770、傳真:037-276203)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5/16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50.49.8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卓小姐
聯絡電話
(037)275770#133
機關代碼
3.13.50.49.8
單位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氣事業部公用天然氣營業處
機關地址
360苗栗縣苗栗市中華路50號
聯絡人
卓小姐
聯絡電話
(037)275770#133
傳真號碼
(037)276203
電子郵件信箱
625850@cpc.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5/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5/16 17:00
開標時間
111/05/17 10:30
開標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中華路5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24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氣事業部公用天然氣營業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廠商有違反採購法投標之行為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發生履約品質降低或拒不履約之疑慮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中華路5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365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各項稅證齊全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載有燃料導管安裝工程業(代碼:E502010)。 二、廠商納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三、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曾承攬並完成天然氣管線或工業用戶減壓計量站設備工作,並持有業主開具之驗收合格證明文件者(如結算驗收證明書);如驗收合格證明文件未清楚表示前述工作內容,投標商應另檢附前述工作之契約文件供審(契約可節錄部分條文內容,但須能看出訂約雙方之公司名稱、負責人名稱、含有前述工作內容及範圍等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3.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1.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氣事業部公用天然氣營業處(地址:苗栗市中華路50號、電話:037-275770、傳真:037-276203)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5/1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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