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氣事業部北區營業處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依契約規定履行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苗栗市福星街25號(本處一樓行政組收發處)
其他:履約期限
本公司通知開工日起730日曆天(詳契約、說明書)
其他: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參照本公司制定之範本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物價指數調整規定說明:如遇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之營造工程物價指數總指數漲跌幅超過5%調整契約價金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其他:EZ05010
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 或[E903010]防蝕、防銹工程業。
2.廠商納稅之證明: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執聯。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曾承攬且完成整流器設備安裝工程(或工作) 或陰極防蝕相關檢修測試工程(或工作)。
其他:附加說明
1.依據投標須知及「廠商資格及其他應附文件檢點審查單」檢附投標文件。
2.依法令規定免徵營業稅或憑收據請款之投標廠商,請詳閱投標須知第七十六條第3項。
3.截止投標日、開標日如遇颱風、天災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本處所在地(苗栗縣)宣佈不上班之情況,請詳閱投標須知二十六之規定。
4.本次公告傳輸更新投標須知、廠商資格及其他應附文件檢點審查單、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含切結書)、查詢押標金同意書。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氣事業部北區營業處(地址:360苗栗市福星街25號、電話:037-260780、傳真:037-260974)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