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氣事業部北區營業處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氣事業部北區營業處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依法令及招標文件規定投標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依契約規定履行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苗栗市福星街25號(本處一樓行政組收發處)
履約期限
自本公司通知開工日起50工作天(詳閱契約、工作說明書)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參照本公司制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業項目有
E103011
鋼構工程專業營造業。若為土木包工業,其登記縣(市)以基隆市、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市)、宜蘭縣或連江縣為限。
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1)若為綜合營造業者,檢附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及綜合營造同業公會會員證明丙等(含)以上且在有效期限內。(2)若為鋼構工程專業營造業者,檢附專業營造業登記證書及專業營造同業公會會員證明且在有效期限內。
附加說明
1.依法令規定免徵營業稅或憑收據請款之投標廠商,請詳閱投標須知第七十六條第3項。
2.透過線上繳納押標金,請於完成作業後,通知機關聯絡人查對款項。
3.截止投標日、開標日如遇颱風、天災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本處所在地(苗栗縣)宣佈不上班之情況,請詳閱投標須知二十六之規定。
4.本案涉及關鍵基礎設施,請詳閱契約第8條、履約管理(二十二)其他、7之規定。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氣事業部北區營業處(地址:360苗栗市福星街25號、電話:037-260780、傳真:037-260974)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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