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氣事業部北區營業處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氣事業部北區營業處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依據法令及招標文件規定投標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依契約規定履行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苗栗市福星街25號(本處一樓行政組收發處)
履約期限
自本公司通知開始施作日起60工作天(詳閱契約、工作說明書)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參照本公司制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物價指數調整規定說明:如遇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之營造工程物價指數總指數漲跌幅超過5%調整契約價金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其他:EZ05010
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 或[E101011]綜合營造業或[E601010]電器承裝業 或[E102011]土木包工業(土木包工業其登記縣(市)以宜蘭縣、基隆市、新北市、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市)及連江縣為限)。
2.廠商納稅之證明: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執聯。
3.廠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電器承裝業需檢附登記證明(甲乙丙級皆可)及所在地相關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有效之會員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1.依據投標須知及「廠商資格及其他應附文件檢點審查單」檢附投標文件。
2.依法令規定免徵營業稅或憑收據請款之投標廠商,請詳閱投標須知第七十六條第3項。
3.透過線上繳納押標金,請於完成作業後,通知機關聯絡人查對款項。
4.截止投標日、開標日如遇颱風、天災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本處所在地(苗栗縣)宣佈不上班之情況,請詳閱投標須知二十六之規定。
5.本案涉及關鍵基礎設施,請詳閱契約第8條、履約管理(二十二)其他、7之規定。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氣事業部北區營業處(地址:360苗栗市福星街25號、電話:037-260780、傳真:037-260974)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