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3014T002 已決標公告

北區處小貨車汰換4輛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騰崎企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301,200
原始預算
$ 3,449,397
底價金額
$ 3,415,000
決標折數
96.6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氣事業部北區營業處
機關代碼 3.13.50.49.5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91 - 機動車, 拖車, 半拖車; 車輛機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宋小姐
聯絡電話 (037)260780#103
機關代碼 3.13.50.49.5
單位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氣事業部北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 360苗栗縣苗栗市清華里福星街25號
聯絡人 宋小姐
聯絡電話 (037)260780#103
傳真號碼 (037)260974
電子郵件信箱 882500@cpc.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1/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1/13 17:00
開標時間 115/01/14 10:00
開標地點 苗栗縣苗栗市福星街25號(本處二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72,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氣事業部北區營業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苗栗縣苗栗市福星街25號(本處一樓行政組收發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次日起75個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參照本公司契約範本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營業項目需載有「汽車零售業(F214010) 」或「汽車批發業(F114010)」。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曾完成車輛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並檢附採購機關(構)開具之證明【如驗收紀錄、結算驗收證明書、結案完成證明,擇一提供影本,如該證明文件未清楚表示採購標的的內容,廠商應另檢附該案之契約文件供審(契約可節錄部分條文內容,但須能看出訂約雙方之公司名稱、含採購標的的內容及範圍等文件)】。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其他:附加說明 1.依據投標須知及「廠商資格及其他應附文件檢點審查單」檢附投標文件,若有檢點審查單相關疑問歡迎致電瞭解。 2.依據招標單本案為一次投標、但分段開標,請依據投標須知裝封投標文件。 3.透過線上繳納押標金,請於完成作業後,通知機關聯絡人查對款項。 4.截止投標日、開標日如遇颱風、天災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本處所在地(苗栗縣)宣佈不上班之情況,請詳閱投標須知二十六之規定。 5.檢舉受理單位: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政風單位(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22樓,電話:(02)8725-8478,傳真號碼:(02)87899007)。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氣事業部北區營業處(地址:360苗栗市福星街25號、電話:037-260780、傳真:037-260974)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50.49.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宋小姐
聯絡電話
(037)260780#103
機關代碼
3.13.50.49.5
單位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氣事業部北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
360苗栗縣苗栗市清華里福星街25號
聯絡人
宋小姐
聯絡電話
(037)260780#103
傳真號碼
(037)260974
電子郵件信箱
882500@cpc.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1/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1/13 17:00
開標時間
115/01/14 10:00
開標地點
苗栗縣苗栗市福星街25號(本處二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72,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氣事業部北區營業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苗栗縣苗栗市福星街25號(本處一樓行政組收發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次日起75個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參照本公司契約範本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營業項目需載有「汽車零售業(F214010) 」或「汽車批發業(F114010)」。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曾完成車輛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並檢附採購機關(構)開具之證明【如驗收紀錄、結算驗收證明書、結案完成證明,擇一提供影本,如該證明文件未清楚表示採購標的的內容,廠商應另檢附該案之契約文件供審(契約可節錄部分條文內容,但須能看出訂約雙方之公司名稱、含採購標的的內容及範圍等文件)】。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其他:附加說明
1.依據投標須知及「廠商資格及其他應附文件檢點審查單」檢附投標文件,若有檢點審查單相關疑問歡迎致電瞭解。 2.依據招標單本案為一次投標、但分段開標,請依據投標須知裝封投標文件。 3.透過線上繳納押標金,請於完成作業後,通知機關聯絡人查對款項。 4.截止投標日、開標日如遇颱風、天災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本處所在地(苗栗縣)宣佈不上班之情況,請詳閱投標須知二十六之規定。 5.檢舉受理單位: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政風單位(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22樓,電話:(02)8725-8478,傳真號碼:(02)87899007)。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氣事業部北區營業處(地址:360苗栗市福星街25號、電話:037-260780、傳真:037-260974)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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