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氣事業部北區營業處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預算金額不公開理由
轉售或供製造、加工後轉售之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清華里福星街25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苗栗市福星街25號(天然氣事業部北區營業處行政組)
廠商資格摘要
1.各項納稅齊全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載有E6機電工程業類之廠商。
2.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3.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如維修人員經專業訓練之證明、設立或具有或承諾於得標後一定期間內建立自有或特約維修站或場所之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即日起至109年06月23日下午17時止(苗栗郵戳為憑)將圖說費並附郵資費用62元以報值掛號郵寄苗栗市福星街25號天然氣事業部北區營業處行政組,每人限購乙份,逾時寄達者原件退回。
二、於上項上班時間,親自購領(不具廠商名稱)每人限購乙份。
其它
一、詳如投標須知。
二、本採購案不允許大陸地區產品及廠商投標。
三、開標時間如遇開標地點所在地因故停止辦公或發生不可預見情形致無法按時開標時,則順延至第一個辦公日同時段開標。
四、交貨日期:簽約日起120日曆天。
五、開標日期:108年06月24上午10時30分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氣事業部北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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