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煉製事業部桃園煉油廠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確實履約及訂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3桃園市龜山區民生北路一段五十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曾完成煉油廠或石化廠或電廠或油庫之管線或鋼管配銲工作,並持有採購機關(構)開具之完工證明文件,投標時須附完工證明文件供審。如完工證明文件未清楚標示前述工作內容,投標廠商應另附該項工作之契約文件供審(契約可節錄部分條文內容,但須能辨識訂約雙方之公司名稱及含有前述工作及內容範圍等文件)。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其他:附加說明
【5 履約期限】
5.1 本案分為三階段,總工期為49日曆天。
5.2 第一階段(預製階段):
5.2.1 開工日由監造人員依開工報告規定通知及訂定。
5.2.2 第一階段由開工日起算,本階段不計工期。
5.2.3 應完成:
1) 廠商報價單/甲1.1【測量放樣】。
5.3 第二階段(現場施工階段):
5.3.1 第二階段起算日由監造人員書面通知,預計為為114年12月上旬。
5.3.2 第二階段為34日曆天。
5.3.3 應完成:
1) 廠商報價單/甲1.2【舊管分解】。
2) 廠商報價單/甲1.3【新管排管定位】。
3) 廠商報價單/甲1.4【新管配銲安裝】。
4) 廠商報價單/甲1.5【管鞋及管支撐製作銲接安裝】。
5) 廠商報價單/甲1.6【欄杆拆除復原】。
6) 廠商報價單/甲1.7【MOV閥體及手動閥拆裝】。
7) 廠商報價單/甲1.10【銲道射線檢測】,包含瑕疵鏟修再檢測。
8) 廠商報價單/甲1.11【管線銲道熱處理】。
5.4 第三階段
5.4.1 本階段由第二階段結束次日起算15日曆天。
5.4.2 應完成:
1) 廠商報價單/甲1.9【廢鐵件退庫】。
5.5 本案已考量一例一休之工作人員休息日、例假日或應放假之日數。放假日原則上現場不得施工,廠商應配合工場時程計畫儘早規劃前置作業、人員調度、排班及成本等全力配合施工。廠商不得以本廠未准許夜間及放假日施工為由要求延展工期。如有特例須施工,由監造部門另行簽文,於假日前一日中午十二時前先彙整篩選確認例假日施工內容(包含其必要性、風險等級分析、簽核負責人),經簽核至副廠長後,送煉製事業部工安室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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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廠商之標價不得高於公告之預算或公告之底價(決標原則採最高標者除外),如有前述情形者,屬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規定,為不合格標。
*招標投標及契約三用表單(放入資格標封內)。
*開標當次電子領標憑據(詳投標須知第八十一條規定)。
*本公司契約乃參酌工程會所訂定之契約範本(1140806版),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提醒廠商投標前請再上網檢視有無更正公告。
*本採購招標公告之截⽌投標⽇及開標⽇,主辦機關所在地若因颱風天候或其他因素等停⽌辦公,原訂截⽌投標及開標時間亦延⻑⾄次⼀辦公⽇之同⼀截⽌投標及開標時間。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取招標文件,於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前以掛號寄達或專人送達本廠採購課(如採專人送達者,非上班時間請送總值日室,並請自行衡量文件往返時效。※「本廠自民國101年12月01日起,不再提供現場領標之服務。」
其他:其他
:餘詳招標文件說明。看現場請事先電洽招標單主辦單位人員。
本案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煉製事業部桃園煉油廠,電話03-3255111#3645,傳真03-3557022本廠政風組電話:03-3255134 傳真:03-3252861 地址:桃園市龜山區民生北路一段50號。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煉製事業部桃園煉油廠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