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煉製事業部桃園煉油廠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煉製事業部桃園煉油廠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3桃園市龜山區民生北路一段五十號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如柴油堆高機相關之檢修紀錄或維護保養紀錄等。
(2)廠商所提供之柴油堆高機,須具有原廠或原廠授權之代理商在台灣設立之服務據點,可提供售後之保養、維修、零組件汰換更新以及技術諮詢服務,廠商須提供上述服務據點之資訊,至少包含住址及連絡電話;如為原廠授權之服務據點,須提供授權之相關證明並檢附於投標文件中;如無法於投標時提供,須簽立附件六「承諾書」,並檢附於投標文件中
附加說明
修正「採購規範7.1型式檢定與8.包裝」,詳細內容請見招標文件-差異對照表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煉製事業部桃園煉油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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