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煉製事業部桃園煉油廠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煉製事業部桃園煉油廠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3桃園市龜山區民生北路一段五十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依附件「廠商資格及其他應附文件檢點/審查單」。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曾承做與本案所提供無線網路與認證管理系統之標的物,相同廠牌等級維護或建置工作經驗,並持有採購機關(構)出具之完工或驗收合格證明文件供審(如
結算驗收證明書)。如前述文件之工作名稱未能清楚表示工作內容,投標廠商應另檢附該項工作之契約文件供審(契約可節錄部分條文內容,但須能看出訂約
雙方之公司名稱、負責人名稱、含有上述設備內容及範圍等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須具備網路專業能力可提供本廠網路技術服務,且須為本案無線網路系統之合格銷售商,並至少有 3 位人員具備交付設備廠牌之相關技術證照(須於投標時提供技術證照及在職證明)、2 名(含)以上工作人員具乙級網路架設技術士證照及 1 位(含)以上工作人員具乙級工業配線技術士證照。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原廠或在台分公司開立授權經銷證明及具維護能力之文件(註明本案案名及案號)。若廠商於投標時無法提供,應檢附承諾書(詳採購規範附件 1),承諾於決標日次日起 14 個日曆天(含例假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內,將前述證明文件送達本公司,投標廠商如有違反本項規定,本公司得撤銷決標、終止或解除契約,並沒收保證金且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1)本案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廠商不得為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上開業務範疇及陸資資訊服務業清單公開於經濟部投資審議司網站https://dir.moea.gov.tw/chinese/index.jsp)
;應繳交之證明文件: 非陸資廠商切結書
依行政院「資通安全管理法施行細則」,本案廠商須為通過我國標準法主管機關(經濟部)委託機構(財團法人
其他:附加說明
本公司契約乃參酌工程會所訂定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煉製事業部桃園煉油廠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