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7樓1701會議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利本購案履約之順遂,爰收取履約保證金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B1地下一樓外收發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參考主管機關訂定範本之本公司制式契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下方附加說明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非屬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應須提供曾承作與本案主要標的設備與軟體 (Cisco、Avaya與Poly)有關之視訊會議設備系統維護證明文件,該文件應包含持有業主開具之完工證明供審。如完工證明文件之工作名稱未清楚表示工作內容或無完工證明,則須檢附該項工作之契約文件(契約可節錄部分條文內容,但須能看出與本案相關標的、訂約雙方之公司名稱。
2.廠商投標時若無法提供「原廠連帶維護授權書」,應檢附書面「承諾書」(格式如工作說明書之附件1),承諾於得標後15日曆天內,將前述「原廠連帶維護授權書」送達本公司。
3.團隊內工作人員須提供至少二張之CCNA 或 CCNP專業證照及至少一張ISO 27001 2022版之資安專業證照。廠商須於審標時提供本案工作人員原廠專業訓練及工作資歷等證明資料。
★★★本案資格標為攜回審標,投標廠商得不派員出席,價格標開標時間另行通知。★★★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油品行銷事業部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