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7樓行政室
開標地點
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7樓1701會議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其他:履約期限
自本公司通知日開工日起至115年6月30日止
其他: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參考主管機關訂定範本之本公司制式契約。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屬勞務案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曾完成輔導1間以上塑化、石化產業類別公司或工廠ISCC認證相關工作。投標時廠商請檢附ISCC輔導工作之契約文件影本供審,契約可節錄部分條文內容,但須能看出訂約雙方之公司名稱、負責人名稱、輔導ISCC(如ISCC EUR或ISCC PLUS)的內容等文件。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非屬「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須提出主管機關核發之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或設立證明、或經濟部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公開網頁上之公司登記資料(營業項目登記中須有I103060管理顧問業或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資格)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
(1)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2)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屬於未達課稅標準或依法免納稅者,仍應檢附稅捐稽徵機關出具或核章之相關證明文件。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油品行銷事業部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