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油品行銷事業部
機關資料:單位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油品行銷事業部
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110 臺北市 信義區 松仁路3號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540366@cpc.com.tw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111年度委託評估投資性不動產公允價值勞務採購案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7樓行政室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https://web.pcc.gov.tw/tps/QueryTender/query/downloadNoticeDocument?docType=1&pdt=2022-10-05&orgId=3.13.50.41&cno=DEA1100005&seq=01&UpdSq=01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1/10/13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1/10/14 10: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7樓1701會議室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地下一樓B1外收發室
其他: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參考主管機關訂定範本之本公司制式契約。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1.具公司登記2.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詳廠商投標文件(資格檢點審查單)
不得為發行人之關係人或有實質關係人之情形。(具附件切結書)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詳廠商投標文件(資格檢點審查單)
(1)具備4年以上之不動產估價實務經驗,如具備不動產估價相當科系畢業領有畢業證書,須具備3年以上之不動產估價實務經驗。
(2)應備文件擇一檢附:
a.檢具4年(投標截止日前)以上不動產估價實務經驗之證明(得檢附4年以上之每年具代表性案件清單及4年以上每年至少1件實務案例之不動產估價報告書封面各1份或其他足資證明文件)
b.檢具不動產估價相關科系畢業之畢業證書,以及3年(投標截止日前)以上不動產估價實務
廠商信用之證明
詳廠商投標文件(資格檢點審查單)
(1)最近5年無遭受不動產估價師懲戒委員會懲戒之紀錄。(具附件切結書)
(2)最近3年無票信債信不良紀錄。(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申請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拄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3)未曾因不動產估價業務上有關詐欺、背信、侵占、偽造文書等犯罪行為,經法院判決有期徒刑以上之罪。(具附件切結書)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詳廠商投標文件(資格檢點審查單)
非屬「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一、勘估標的: 本採購案委託勘估標的分為2組勘估標的清單(詳附表–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投資性不動產勘估標的清單),勘估標的相關基本資料請廠商自行調查確認,每組勘估標的清單原則以1家廠商決標為上限,但第2組開標時若仍只有第1組得標廠商投標,不受最多得標1組之限制,各組勘估標的數量及資產筆數清單如下: (一)A組勘估標的清單:5宗土地、2棟房屋,共計39筆資產。 (二)B組勘估標的清單:4宗土地,共計48筆資產。 二、履約期限: (一) 第一階段:自決標日起至111年11月25日止 (二) 第二階段:自決標日起至112年1月9日止 三、工作事項: (一)依勘估標的清單須評估個別勘估標的於價格日期111年1月1日之公允價值者: 1.111年11月18日前提出勘估標的於價格日期111年1月1日個別勘估標公允價值之不動產估價報告書摘要1份。 2.配合中油公司簽證會計師或其委託第三方專業估價師複核意見酌修公允價值評估結果,並於111年11月25日前提出個別勘估標的於價格日期111年1月1日依中華民國不動產估價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之第7號公報「財務報導目的下之投資性不動產公允價值估價報告書範本」辦理公允價值評估之簽證電子檔及紙本不動產估價報告書各1份,及就前揭報告書出具價格日期111年6月30日之公允價值簽證電子檔及紙本不動產價格變動意見書各1份,若逾期未完成前述工作事項,違約金依契約第14條約定,以日為單位,按逾期日數,每日依各分組決標總額1‰計罰。 (二)依勘估標的清單須評估個別勘估標的於價格日期111年12月31日之公允價值者: 1.112年1月5日前提出勘估標的於價格日期111年12月31日個別勘估標公允價值之不動產估價報告書摘要1份。 3.配合中油公司簽證會計師或其委託第三方專業估價師複核意見酌修公允價值評估結果,並於112年1月9日前提出個別勘估標的於價格日期111年12月31日依中華民國不動產估價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之第7號公報「財務報導目的下之投資性不動產公允價值估價報告書範本」辦理公允價值評估之簽證電子檔及紙本不動產估價報告書各1份,若逾期未完成前述工作事項,違約金依契約第14條約定,以日為單位,按逾期日數,每日依各分組決標總額1‰計罰。 四、付款方式: (一)付款方式如下: 1.得標廠商應於111年11月25日前,完成本工作說明書七、工作事項(一),並交付工作事項各子項之電子資料檔及紙本各1份,經機關驗收通過且無待解決事項後,由廠商出具發票或收據送機關請領70%契約價金,並提供請款明細資料供機關核對。 2.得標廠商應於112年1月9日前,完成本工作說明書七、工作事項(二),並交付工作事項各子項之電子檔及紙本各1份,經機關驗收通過且無待解決事項後,由廠商出具發票或收據送機關請領30%契約價金,並提供請款明細資料供機關核對。 (二)得標廠商於請款時若給中油公司收據應依印花稅法之規定貼足印花,或開製統一發票,不論出具發票或收據,得標金額不變且皆已內含一切稅費。 五、其他注意事項:得標廠商應遵守「中華民國不動產估價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第一號公報-不動產估價師職業道德規範」所載有關職業道德及保密等事項。 六、決標原則:招標項目分為A、B組,分別為39筆及48筆資產,本案採分項報價、分項決標,允許廠商選擇分項投標,但以同一廠商最多得標1組為原則,但第2組開標時若仍只有第1組得標廠商投標,不受最多得標1組之限制。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油品行銷事業部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2-10-06T10:00:31+08:00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7樓行政室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https://web.pcc.gov.tw/tps/QueryTender/query/downloadNoticeDocument?docType=1&pdt=2022-10-05&orgId=3.13.50.41&cno=DEA1100005&seq=01&UpdSq=01
開標地點
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7樓1701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地下一樓B1外收發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參考主管機關訂定範本之本公司制式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1.具公司登記2.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詳廠商投標文件(資格檢點審查單) 不得為發行人之關係人或有實質關係人之情形。(具附件切結書)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詳廠商投標文件(資格檢點審查單) (1)具備4年以上之不動產估價實務經驗,如具備不動產估價相當科系畢業領有畢業證書,須具備3年以上之不動產估價實務經驗。 (2)應備文件擇一檢附: a.檢具4年(投標截止日前)以上不動產估價實務經驗之證明(得檢附4年以上之每年具代表性案件清單及4年以上每年至少1件實務案例之不動產估價報告書封面各1份或其他足資證明文件) b.檢具不動產估價相關科系畢業之畢業證書,以及3年(投標截止日前)以上不動產估價實務 廠商信用之證明 詳廠商投標文件(資格檢點審查單) (1)最近5年無遭受不動產估價師懲戒委員會懲戒之紀錄。(具附件切結書) (2)最近3年無票信債信不良紀錄。(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申請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拄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3)未曾因不動產估價業務上有關詐欺、背信、侵占、偽造文書等犯罪行為,經法院判決有期徒刑以上之罪。(具附件切結書)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詳廠商投標文件(資格檢點審查單) 非屬「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一、勘估標的: 本採購案委託勘估標的分為2組勘估標的清單(詳附表–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投資性不動產勘估標的清單),勘估標的相關基本資料請廠商自行調查確認,每組勘估標的清單原則以1家廠商決標為上限,但第2組開標時若仍只有第1組得標廠商投標,不受最多得標1組之限制,各組勘估標的數量及資產筆數清單如下: (一)A組勘估標的清單:5宗土地、2棟房屋,共計39筆資產。 (二)B組勘估標的清單:4宗土地,共計48筆資產。 二、履約期限: (一) 第一階段:自決標日起至111年11月25日止 (二) 第二階段:自決標日起至112年1月9日止 三、工作事項: (一)依勘估標的清單須評估個別勘估標的於價格日期111年1月1日之公允價值者: 1.111年11月18日前提出勘估標的於價格日期111年1月1日個別勘估標公允價值之不動產估價報告書摘要1份。 2.配合中油公司簽證會計師或其委託第三方專業估價師複核意見酌修公允價值評估結果,並於111年11月25日前提出個別勘估標的於價格日期111年1月1日依中華民國不動產估價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之第7號公報「財務報導目的下之投資性不動產公允價值估價報告書範本」辦理公允價值評估之簽證電子檔及紙本不動產估價報告書各1份,及就前揭報告書出具價格日期111年6月30日之公允價值簽證電子檔及紙本不動產價格變動意見書各1份,若逾期未完成前述工作事項,違約金依契約第14條約定,以日為單位,按逾期日數,每日依各分組決標總額1‰計罰。 (二)依勘估標的清單須評估個別勘估標的於價格日期111年12月31日之公允價值者: 1.112年1月5日前提出勘估標的於價格日期111年12月31日個別勘估標公允價值之不動產估價報告書摘要1份。 3.配合中油公司簽證會計師或其委託第三方專業估價師複核意見酌修公允價值評估結果,並於112年1月9日前提出個別勘估標的於價格日期111年12月31日依中華民國不動產估價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之第7號公報「財務報導目的下之投資性不動產公允價值估價報告書範本」辦理公允價值評估之簽證電子檔及紙本不動產估價報告書各1份,若逾期未完成前述工作事項,違約金依契約第14條約定,以日為單位,按逾期日數,每日依各分組決標總額1‰計罰。 四、付款方式: (一)付款方式如下: 1.得標廠商應於111年11月25日前,完成本工作說明書七、工作事項(一),並交付工作事項各子項之電子資料檔及紙本各1份,經機關驗收通過且無待解決事項後,由廠商出具發票或收據送機關請領70%契約價金,並提供請款明細資料供機關核對。 2.得標廠商應於112年1月9日前,完成本工作說明書七、工作事項(二),並交付工作事項各子項之電子檔及紙本各1份,經機關驗收通過且無待解決事項後,由廠商出具發票或收據送機關請領30%契約價金,並提供請款明細資料供機關核對。 (二)得標廠商於請款時若給中油公司收據應依印花稅法之規定貼足印花,或開製統一發票,不論出具發票或收據,得標金額不變且皆已內含一切稅費。 五、其他注意事項:得標廠商應遵守「中華民國不動產估價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第一號公報-不動產估價師職業道德規範」所載有關職業道德及保密等事項。 六、決標原則:招標項目分為A、B組,分別為39筆及48筆資產,本案採分項報價、分項決標,允許廠商選擇分項投標,但以同一廠商最多得標1組為原則,但第2組開標時若仍只有第1組得標廠商投標,不受最多得標1組之限制。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油品行銷事業部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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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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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度委託評估投資性不動產公允價值勞務採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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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類97-其他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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