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EB0720008 已決標公告

108年基隆處勞務監造工作(一年長約)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展鵬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180,000
原始預算
$ 3,219,245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8.7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油品行銷事業部基隆營業處
機關代碼 3.13.50.41.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2 - 人力派遣服務(勞動派遣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小姐
聯絡電話 (02)24331155#225
機關代碼 3.13.50.41.9
單位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油品行銷事業部基隆營業處
機關地址 200基隆市仁愛區成功 一 路107號
聯絡人 張小姐
聯絡電話 (02)24331155#225
傳真號碼 (02)24321204
電子郵件信箱 501271@cpc.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派遣勞工之固定費用金額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5/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0基隆市仁愛區成功一路107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臺幣200元整,現金付款。(採購招標文件請洽行政組陳小姐,電話02-24331155轉221)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5/22 17:00
開標時間 108/05/23 10:00
開標地點 200基隆市仁愛區成功一路10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60,000元,受款人為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0基隆市仁愛區成功一路10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公司通知日起366日曆天內或契約金額不足以支應最後1個月份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契約係採用總公司訂定之版本,總公司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其營業項目載有人力派遣業(IZ12010)或未分類其他服務業(JZ99990)或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需額外提供有效期之同業公會會員證明)或建築師事務所(需額外提供有效期之同業公會會員證明及開業證書)。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得標後注意事項: 1.得標廠商需於得標七日內持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以上資格證照,及受僱該得標廠商之勞保投保明細及健保卡(一個月之內),至本處工安組辦理職安人員報備事宜。 2.廠商得標後應提供之工程(工作)監造員人力,需具下列學經歷及證照: (1)高中職(含)以上畢業。 (2)三年以上機械及土木相關工作經驗。 (3)有效期限內之甲種職業安全衛生主管(含)以上之職安證照(81年6月30日以前取得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講習結業證書者亦可)。 ※本採購案申請單位詢問窗口:工務組 莊先生 02-24331155#376 ※本案辦理第2次以上公開招標,而投標廠商僅為一家時,為因應作業時效擬依政府採購法第四十八條第二項規定予以開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油品行銷事業部基隆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5/2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50.41.9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小姐
聯絡電話
(02)24331155#225
機關代碼
3.13.50.41.9
單位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油品行銷事業部基隆營業處
機關地址
200基隆市仁愛區成功 一 路107號
聯絡人
張小姐
聯絡電話
(02)24331155#225
傳真號碼
(02)24321204
電子郵件信箱
501271@cpc.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派遣勞工之固定費用金額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5/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0基隆市仁愛區成功一路107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臺幣200元整,現金付款。(採購招標文件請洽行政組陳小姐,電話02-24331155轉221)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5/22 17:00
開標時間
108/05/23 10:00
開標地點
200基隆市仁愛區成功一路10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60,000元,受款人為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0基隆市仁愛區成功一路10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公司通知日起366日曆天內或契約金額不足以支應最後1個月份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契約係採用總公司訂定之版本,總公司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其營業項目載有人力派遣業(IZ12010)或未分類其他服務業(JZ99990)或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需額外提供有效期之同業公會會員證明)或建築師事務所(需額外提供有效期之同業公會會員證明及開業證書)。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得標後注意事項: 1.得標廠商需於得標七日內持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以上資格證照,及受僱該得標廠商之勞保投保明細及健保卡(一個月之內),至本處工安組辦理職安人員報備事宜。 2.廠商得標後應提供之工程(工作)監造員人力,需具下列學經歷及證照: (1)高中職(含)以上畢業。 (2)三年以上機械及土木相關工作經驗。 (3)有效期限內之甲種職業安全衛生主管(含)以上之職安證照(81年6月30日以前取得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講習結業證書者亦可)。 ※本採購案申請單位詢問窗口:工務組 莊先生 02-24331155#376 ※本案辦理第2次以上公開招標,而投標廠商僅為一家時,為因應作業時效擬依政府採購法第四十八條第二項規定予以開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油品行銷事業部基隆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5/2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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