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CA0620068 已決標公告

深澳整流站陰極防蝕系統更新工作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騰湘企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679,015
原始預算
$ 2,102,757
底價金額
$ 1,896,000
決標折數
88.5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油品行銷事業部基隆營業處
機關代碼 3.13.50.41.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3 - 綜合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徐小姐
聯絡電話 (02)24331155#211
機關代碼 3.13.50.41.9
單位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油品行銷事業部基隆營業處
機關地址 200基隆市仁愛區成功 一 路107號
聯絡人 徐小姐
聯絡電話 (02)24331155#211
傳真號碼 (02)24321204
電子郵件信箱 102458@cpc.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0/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油品行銷事業部基隆營業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0基隆市仁愛區成功 一 路107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每份新臺幣200元整,現金付款。(採購招標文件請洽行政組陳小姐,電話02-24331155轉221)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0/24 17:00
開標時間 106/10/25 10:00
開標地點 200基隆市仁愛區成功 一 路10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00,000元整,受款人為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0基隆市仁愛區成功 一 路10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50工作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稅證齊全之公司行號。(稅證齊全之E903010防蝕、防鏽工程業) 2.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曾經承攬並完成(陰極防蝕系統)之安裝或維修工作,投標時檢附契約(可看出雙方名稱、工作性質、內容之資料)及業主開具之完工證明文件(契約與完工證明需同名稱案號))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3.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前項無退票紀錄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5.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廠商需於得標後3日內持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資格證照及受雇該得標廠商之勞健保卡,至本處工安組辦理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人員報備事宜) 。 附加說明: 1.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親送或郵寄,基隆市成功一路107號二樓行政組。 2.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親購或郵購(郵購者本處以宅急便寄送,郵資請自付),基隆市仁愛區成功一路107號二樓行政組。 3.開標地點:本處二樓開標室。 4.餘詳招標文件。 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油品行銷事業部基隆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0/24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50.41.9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徐小姐
聯絡電話
(02)24331155#211
機關代碼
3.13.50.41.9
單位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油品行銷事業部基隆營業處
機關地址
200基隆市仁愛區成功 一 路107號
聯絡人
徐小姐
聯絡電話
(02)24331155#211
傳真號碼
(02)24321204
電子郵件信箱
102458@cpc.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0/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油品行銷事業部基隆營業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0基隆市仁愛區成功 一 路107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每份新臺幣200元整,現金付款。(採購招標文件請洽行政組陳小姐,電話02-24331155轉221)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0/24 17:00
開標時間
106/10/25 10:00
開標地點
200基隆市仁愛區成功 一 路10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00,000元整,受款人為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0基隆市仁愛區成功 一 路10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50工作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稅證齊全之公司行號。(稅證齊全之E903010防蝕、防鏽工程業) 2.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曾經承攬並完成(陰極防蝕系統)之安裝或維修工作,投標時檢附契約(可看出雙方名稱、工作性質、內容之資料)及業主開具之完工證明文件(契約與完工證明需同名稱案號))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3.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前項無退票紀錄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5.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廠商需於得標後3日內持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資格證照及受雇該得標廠商之勞健保卡,至本處工安組辦理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人員報備事宜) 。 附加說明: 1.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親送或郵寄,基隆市成功一路107號二樓行政組。 2.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親購或郵購(郵購者本處以宅急便寄送,郵資請自付),基隆市仁愛區成功一路107號二樓行政組。 3.開標地點:本處二樓開標室。 4.餘詳招標文件。 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油品行銷事業部基隆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0/2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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