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油品行銷事業部台中營業處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6臺中市北屯區文心路四段121號
押標金額度
按廠商報價金額(含稅)5%(小數點無條件捨去)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油品行銷事業部台中營業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6臺中市北屯區文心路四段121號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載有:人力派遣業(IZ12010)或建築物清潔服務業(J101010)。
2.廠商納稅之證明(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3.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4.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簡稱三用表單)。
5.投標廠商聲明書。
6.開標當次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
7.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
以上投標時皆須檢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修改檔案2.工作説明書內容:
4.2原條文刪除
4.3修改為文書員需高中、職以上學歷,具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需持有機車駕駛執照。
5.1修改為上下班時間配合本公司各部門作業時間,每日工作8小時為原則。
5.3修改為 清潔員08:30~17:00。
5.4修改為衛生雜物員 06:30~14:30(含採買時間)
5.5修改為繼續工作4小時有連續性或緊急性工作者,得在工作時間內,另行調配其休息時間。5.6修改為本公司得依現場業務需要調整工作時間
6.1.1修改為辦公室大樓內、外包括「停車場、機車棚、花圃、人行道、輸油操作室」
6.1.2.1原條文刪除
6.2.1修改為負責每日中餐之供應:食材採買、配菜、烹煮(偶而需烹煮輸油班同仁晚餐)。
6.2.2修改為洽副食品之訂、取貨。
6.3.1修改為公文收發遞送、交換、郵寄信件、包裹收發。
6.3.2 修改為電腦文書處理、資料表單整理歸檔、空白表單補充、影印機、傳真機紙匣紙張補充(紙張由本公司提供)。
6.3.3 修改為開會場地整理、桌椅排列、會場佈置、便當代訂、茶水供應及清理等。
6.3.4修改為維持行政辦公室桌椅、設備、事務機具(茶具、電話機、飲水機、影印機、電視機、電冰箱、流理台等)清潔及消毒、盆栽適時澆水維護、電話接聽轉接、伙食團助理。
6.3.5修改為一般行政事務,其他雜務事項。
12.3原條文刪除。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油品行銷事業部台中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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