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GA1441004 已決標公告

(114)台中港供油中心油槽清洗零星長期工作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台晟工程行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987,999
原始預算
$ 4,995,800
底價金額
$ 4,580,000
決標折數
87.0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油品行銷事業部台中營業處
機關代碼 3.13.50.41.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許惠茹
聯絡電話 (04)22920130#206
機關代碼 3.13.50.41.4
單位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油品行銷事業部台中營業處
機關地址 406臺中市北屯區文心路四段121號
聯絡人 許惠茹
聯絡電話 (04)22920130#206
傳真號碼 (04)22937519
電子郵件信箱 443778@cpc.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3/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6臺中市北屯區文心路四段121號
招標文件總售價 200元
付款方式 現金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3/30 17:00
開標時間 115/03/31 15:00
開標地點 406臺中市北屯區文心路四段12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5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油品行銷事業部台中營業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維持標場秩序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履約品質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6臺中市北屯區文心路四段12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日起 731 日曆天,如經本公司試算預計支付總額超過契約價金,本公司得提前辦理結算驗收。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其他工程業(油槽、儲槽清洗)(EZ99990)或廢棄物清除業(J101030)或廢棄物處理業(J101040)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曾承攬煉油廠或供油中心油槽清洗工作,並持有契約及業主開具總案完工驗收合格證明文件;若驗收合格證明文件未清楚表示前述工作內容,投標廠商應另檢附該項工作之契約文件供審(可節錄部分條文內容,但須能看出訂約雙方之公司名稱、負責人名稱、含前述工作內容及範圍等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附加說明 ※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油品行銷事業部台中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3/3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50.41.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許惠茹
聯絡電話
(04)22920130#206
機關代碼
3.13.50.41.4
單位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油品行銷事業部台中營業處
機關地址
406臺中市北屯區文心路四段121號
聯絡人
許惠茹
聯絡電話
(04)22920130#206
傳真號碼
(04)22937519
電子郵件信箱
443778@cpc.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3/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6臺中市北屯區文心路四段121號
招標文件總售價
200元
付款方式
現金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3/30 17:00
開標時間
115/03/31 15:00
開標地點
406臺中市北屯區文心路四段12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5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油品行銷事業部台中營業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維持標場秩序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履約品質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6臺中市北屯區文心路四段12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日起 731 日曆天,如經本公司試算預計支付總額超過契約價金,本公司得提前辦理結算驗收。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其他工程業(油槽、儲槽清洗)(EZ99990)或廢棄物清除業(J101030)或廢棄物處理業(J101040)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曾承攬煉油廠或供油中心油槽清洗工作,並持有契約及業主開具總案完工驗收合格證明文件;若驗收合格證明文件未清楚表示前述工作內容,投標廠商應另檢附該項工作之契約文件供審(可節錄部分條文內容,但須能看出訂約雙方之公司名稱、負責人名稱、含前述工作內容及範圍等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附加說明
※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油品行銷事業部台中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3/3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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