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HE1421002 已決標公告

114-115年台北營業處新北市加油站一般事業廢棄物委託清理(1年長約)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興連室內裝修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878,738
原始預算
$ 4,649,463
底價金額
$ 3,880,000
決標折數
99.9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油品行銷事業部台北營業處
機關代碼 3.13.50.41.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佳芳
聯絡電話 (02)23043180#305
機關代碼 3.13.50.41.2
單位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油品行銷事業部台北營業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莒光路2號
聯絡人 李佳芳
聯絡電話 (02)23043180#305
傳真號碼 (02)23029028
電子郵件信箱 808351@cpc.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5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0/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0/20 17:00
開標時間 114/10/21 10: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莒光路2號3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3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油品行銷事業部台北營業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不良廠商投標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履約品質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莒光路2號3樓行政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本公司通知開工日起一年,如經機關試算預計支付總額超過契約價金,得通知廠商提早終止契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營業項目代碼為廢棄物清除業(J101030)或廢棄物處理業(J101040)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政府核可清除機構:清除許可證需含代碼D-18生活垃圾與清除車輛。 2.政府核可處理機構:處理許可證需含代碼D-18生活垃圾與清除車輛。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其他:附加說明 **本次公告有更新 投標須知v.1140918 & 招標單及附件1140918版** **押標金增加有效期說明,詳招標單項次24** 1.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內附上本案開標當次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 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不合格標)。 2.廠商投標時應檢附三用表單未檢附者,為不合格標。其應置入之標封,請詳投標須知。 3.請投標廠商務必檢附最新版「投標廠商聲明書」(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06.04 版),未依規定檢附者,為不合格標。 4.配合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逐 步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用說明請至國家發展委員會網 站查詢https://www.ndc.gov.tw (主要業務/數位發展規劃/基礎服務/開放文件 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 ODF) 5.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6.補充說明:餘請詳閱本案投標須知,另請投標廠商於開標前每日至政府電子採購網查詢招標文件內容有無變更或補充。 7.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8.契約製作費用由得標廠商負擔。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油品行銷事業部台北營業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50.41.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佳芳
聯絡電話
(02)23043180#305
機關代碼
3.13.50.41.2
單位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油品行銷事業部台北營業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莒光路2號
聯絡人
李佳芳
聯絡電話
(02)23043180#305
傳真號碼
(02)23029028
電子郵件信箱
808351@cpc.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5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0/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0/20 17:00
開標時間
114/10/21 10: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莒光路2號3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3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油品行銷事業部台北營業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不良廠商投標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履約品質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莒光路2號3樓行政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本公司通知開工日起一年,如經機關試算預計支付總額超過契約價金,得通知廠商提早終止契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營業項目代碼為廢棄物清除業(J101030)或廢棄物處理業(J101040)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政府核可清除機構:清除許可證需含代碼D-18生活垃圾與清除車輛。 2.政府核可處理機構:處理許可證需含代碼D-18生活垃圾與清除車輛。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其他:附加說明
**本次公告有更新 投標須知v.1140918 & 招標單及附件1140918版** **押標金增加有效期說明,詳招標單項次24** 1.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內附上本案開標當次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 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不合格標)。 2.廠商投標時應檢附三用表單未檢附者,為不合格標。其應置入之標封,請詳投標須知。 3.請投標廠商務必檢附最新版「投標廠商聲明書」(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06.04 版),未依規定檢附者,為不合格標。 4.配合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逐 步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用說明請至國家發展委員會網 站查詢https://www.ndc.gov.tw (主要業務/數位發展規劃/基礎服務/開放文件 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 ODF) 5.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6.補充說明:餘請詳閱本案投標須知,另請投標廠商於開標前每日至政府電子採購網查詢招標文件內容有無變更或補充。 7.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8.契約製作費用由得標廠商負擔。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油品行銷事業部台北營業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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