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油品行銷事業部台北營業處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油品行銷事業部台北營業處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履約品質及公司利益保障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莒光路2號3樓行政組
履約期限
自本公司通知開工日起算15個月,如經機關試算預計支付總額超過契約價金,得通知廠商提早終止契約。本案為單價決標之開口合約,契約價金總額為預算金額。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補充說明: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營業項目載有G101061汽車貨運業與F112060航空站、商港或工業專用港加油業之公司行號(兩者皆需具備)。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加入汽車貨運商業同業公會取得會員證。需繳驗證明文件正本或影本。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曾經承攬公民營機構散裝油料(汽油、柴油、燃料油)運輸,且需繳結算驗收證明正本或影本(尚未履約完成者繳付部分驗收紀錄)供查驗。 (其餘資格項目,因字數限制請詳下方補充)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危險物品運送專業人員證照4人以上,須具有效期限受訓(複訓)證書。需繳驗證明文件正本或影本。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1)曾經承攬公民營機構散裝油料(汽油、柴油、燃料油)運輸,且需繳結算驗收證明正本或影本(尚未履約完成者繳付部分驗收紀錄)供查驗。
(2)廠商油罐汽車須為自有及符合中華民國國家標準總號CNS3591、類號Z3012『公路油罐車罐體』罐體各項規定之設計,並經政府指定檢驗機構及公路監理機構檢驗合格裝載危險物品之油罐汽車,油罐容量至少須為20公秉以上4輛;依現地勘查結果考量,運輸場域(漁港)較為狹窄,需針對車輛噸數做限制,總載重10公噸以下車輛至少2台,以上車輛資格均需繳驗行車執照及證明文件等影本。
(3)廠商於開標時需繳驗上列油罐汽車之臺灣港務公司基隆港務分公司(已含臺北港)同意入港之證明文件正本或影本。
**本次公告有更新投標須知 1150119版**
**115.01.29 更正公告: 本案更正電子領標標封封面,並延長等標期。截標日期:115年02月10日17時;開標日期:115年02月11日10時(詳前後修正對照表) ,已領標廠商請重新下載文件。 **
1.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內附上本案開標當次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不合格標)。
2.廠商投標時應檢附三用表單,未檢附者為不合格標。其應置入之標封,請詳投標須知。
3.請投標廠商務必檢附最新版「投標廠商聲明書」(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06.04版),未依規定檢附者,為不合格標。
4.配合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逐步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用說明請至國家發展委員會網 站查詢https://www.ndc.gov.tw (主要業務/數位發展規劃/基礎服務/開放文件 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 ODF)
5.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6.補充說明:餘請詳閱本案投標須知,另請投標廠商於開標前每日至政府電子採購網查詢招標文件內容有無變更或補充。
7.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8.契約製作費用由得標廠商負擔。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油品行銷事業部台北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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