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油品行銷事業部台北營業處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油品行銷事業部台北營業處
履約期限
決標日次日起15日曆天內交貨。通知開工日起75日曆天內完工(含安裝測試及教育訓練)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營業項⽬代碼限為F213060電信器材零售業、F219010電
⼦材料零售業及EZ05010儀器、儀表安裝⼯程業(三者皆具)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本案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廠商不得為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陸資資訊
服務業者。(上開業務範疇及陸資資訊服務業清單公開於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網站http://
附加說明
1.履保金:新臺幣 40萬元整;保固金:結算金額之3%。
2.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內附上本案開標當次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 條第1 項規定,不予決標(不合格標)。 3.廠商投標時應檢附三用表單未檢附者,為不合格標。其應置入之標封,請詳投標須知。 4.請投標廠商務必檢附最新版「投標廠商聲明書」(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06.04 版),未依規定檢附者,為不合格標。 5.配合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逐 步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用說明請至國家發展委員會網 站查詢https://www.ndc.gov.tw (主要業務/數位發展規劃/基礎服務/開放文件 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 ODF) 6.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7.補充說明:餘請詳閱本案投標須知,另請投標廠商於開標前每日至政府電子採購網查詢招標文件內容有無變更或補充。 8.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9.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政風單位電話:(02)8725-8478,傳真號碼:(02)87899007,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22樓。
另補充說明:
1.投標廠商應於投標前詳閱招標文件,並自行赴履約地點勘查,瞭解各項現有設備(以現狀使用)及預期情況,詳予考量,投標、開標或得標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抗辯。
2.凡參與投標者,均視已對現況及各項文件規定與內容確實瞭解,並同意遵守,得標廠商不得藉任何理由請求本公司給付任何補償或修改(增設)設備。
3.履約期間亦不得以未瞭解招標文件之內容,或未熟悉本案之特性,而請求補償。勘察、測定、調查,以及辦理各項變更作業所發生之費用與責任,概由投標廠商自行負擔。
4.投標廠商應熟悉並遵守有關之法令規章,任何觸犯法令之過失,均不得藉詞不瞭解而請求免責。
5.契約書之製作裝訂所需費用由得標廠商負擔。
6.本案因回復廠商釋疑,依規定補足等標期四分之一,延長截止投標時間至115年08月06日,並配合修改:招標單、委任出席授權書、電子領標標封等文件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油品行銷事業部台北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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