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莒光路2號3樓
廠商資格摘要
(一)持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載有下列第1項內容中任一登載之項目即為合格:
1.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CD01030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CD01040機車及其零件製造業;F114030 汽、機車零件配備批發業;F214030汽、機車零件配備零售業;JA01010汽車修理業。
2.投標時須檢附證明文件影本供審。
3.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4.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二)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 廠商具有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證照及急救人員證照,簽約後一周內繳交影本。
(三)設備規範(規格標)
依照「採購說明書」,投標廠商於投標時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油品行銷事業部台北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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