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
1.廠商類別:持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載有下列第1項內容中任一登載之項目即為合格:
▓F113010機械批發業;▓F213990其他機械器具零售業(自動洗車設備);▓CC01990其他電機及電子機械器材製造業(自動洗車設備);▓CB01990其他機械製造業(自動洗車設備)。
2.投標時須備證件
(1)持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3)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核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4)廠商須具備合格甲種職業安全業務主管證照(有效期限超過時,請檢附複訓證明),於簽約後、開工前之期間提供。
(二)設備規範(規格標)
1.依照前置式洗車機機組、前置式洗車機機組(含吹風)規範。
2.投標廠商須附型錄或說明書,如係進口設備外語型錄須附中文說明,並於所附型錄或說明書上,依要求標示規範所列主要項目之規格。投標時須檢附財物採購報價單中設備相關型錄或說明書以供審標,型錄或說明書須含簡易平面配置圖、前置式洗車機結構圖說(內須至少標示:主體結構、清洗拱門、動力驅動系統、鼓風機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油品行銷事業部台北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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