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EB1223002 已決標公告

桃園處新富加油站管線設備汰換改善設計工作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大築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450,000
原始預算
$ 1,480,000
底價金額
$ 1,45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油品行銷事業部桃園營業處
機關代碼 3.13.50.41.10
標的分類 勞務類 521 - 建築施工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百岳
聯絡電話 (03)3387350#277
機關代碼 3.13.50.41.10
單位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油品行銷事業部桃園營業處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522號
聯絡人 張百岳
聯絡電話 (03)3387350#277
傳真號碼 (03)3396469
電子郵件信箱 106879@cpc.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10/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1/01 17:00
開標時間 112/11/02 14:00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74,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油品行銷事業部桃園營業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保障本公司權益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履約行為及保障本公司權益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52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設計工作工期自本公司通知之開工日起180日曆天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並符合下列資格即可):合法領有開業證書之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2.廠商納稅之證明: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執行業務所得稅之證明。 3.廠商依工業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商業團體證明: 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需加入建築師公會有效會員。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提供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投標截止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廠商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未使用票據者亦須申請)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 101條第 1 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 102 條第3 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使用票據繳納押標金者,應抬頭劃線書明「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為受款人,記載錯誤者為不合格標。 2.招標投標簽約三用表單未檢附者為不合格標。 3.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內需附上本案開標當次之領標電子憑證書面明細。 4.招標文件中(投)為投標文件、(契)為契約文件、(其)為其他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油品行銷事業部桃園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11/0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50.41.1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百岳
聯絡電話
(03)3387350#277
機關代碼
3.13.50.41.10
單位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油品行銷事業部桃園營業處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522號
聯絡人
張百岳
聯絡電話
(03)3387350#277
傳真號碼
(03)3396469
電子郵件信箱
106879@cpc.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10/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1/01 17:00
開標時間
112/11/02 14:00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74,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油品行銷事業部桃園營業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保障本公司權益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履約行為及保障本公司權益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52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設計工作工期自本公司通知之開工日起180日曆天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並符合下列資格即可):合法領有開業證書之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2.廠商納稅之證明: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執行業務所得稅之證明。 3.廠商依工業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商業團體證明: 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需加入建築師公會有效會員。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提供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投標截止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廠商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未使用票據者亦須申請)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 101條第 1 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 102 條第3 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使用票據繳納押標金者,應抬頭劃線書明「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為受款人,記載錯誤者為不合格標。 2.招標投標簽約三用表單未檢附者為不合格標。 3.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內需附上本案開標當次之領標電子憑證書面明細。 4.招標文件中(投)為投標文件、(契)為契約文件、(其)為其他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油品行銷事業部桃園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11/0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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