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油品行銷事業部桃園營業處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522號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並符合下列資格其一即可:
(1)營載有I101061之工程技術顧問業。
(2)合法領有開業證書之建築師事務所。
(3)合法領有開業證書且須加入建築師公會有效會員之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2.廠商納稅之證明。
(1)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核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
書收執聯)。
(2)執行業務所得稅之證明。
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1)工程技術顧問業加入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有效會員。
(2)建築師事務所加入建築師公會有效會員。
4.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具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以上證照者(含複訓證明)及該員受僱於該廠商之最近三個月內勞
保投保資料(勿使用勞保卡)。
5.廠商信用之證明。
提供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投標截止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廠商之非拒絕往來戶
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未使用票據者亦須申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油品行銷事業部桃園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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