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文聖里文發路達園1號探採研究所A棟113室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文聖里文發路達園1號探採研究所A棟投標箱或同棟文書收發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建築師事務所投標時,應檢附:
1、依法登記之開業建築師(須檢附建築師開業證書)。
2、建築師證書;
3、當年度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4、納稅之證明;
5、信用之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履約期限 :
1.規畫設計:
(1)第一階段:應完成服務實施計畫書、規畫、基本設計,自本所通知開工日起70日曆天。
(2)第二階段:應完成全案之細部設計工作,至工程案完成公告為止,自本所通知日起50日曆天。
2.監造階段:詳契約第7條一.(二)。
二、本公司檢舉受理單位資訊: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政風單位。電話:(02)8725-8478,傳真號碼:(02)87899007,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22樓。
三、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四、應以該次招標文件之廠商報價單報價,不得任意修改或有與招標文件內容不符之情形,否則為不合格標。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探採研究所(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文聖里文發路達園1號、電話:037-356150、傳真:037-366712)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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