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02096018 已決標公告

數位式交換總機系統設備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三煜通信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160,000
原始預算
$ 2,569,686
底價金額
$ 2,440,000
決標折數
88.5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探採研究所
機關代碼 3.13.50.23
標的分類 財物類451-辦公室及會計機器,其零件及附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何信穎
聯絡電話 (037)356150分機175
機關資料:機關代碼 3.13.50.23
機關資料:機關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探採研究所
機關資料:單位名稱 行政組
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360苗栗縣苗栗市文聖里文發路達園一號
機關資料:聯絡人 何信穎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37)356150分機175
機關資料:傳真號碼 (037)366712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155896@cpc.com.tw
採購資料:標案案號 F02096018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數位式交換總機系統設備
採購資料:標的分類 財物類451-辦公室及會計機器,其零件及附件
採購資料: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資料: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採購資料:辦理方式 自辦
採購資料: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 2,569,686元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採購資料:後續擴充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
採購資料: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招標資料:決標方式 最低標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招標資料: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資料: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招標資料:公告日 109/03/12
招標資料:是否複數決標
招標資料:是否訂有底價
招標資料:是否屬特殊採購
招標資料: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招標資料:是否屬統包
招標資料: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招標資料: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2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2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09/03/23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09/03/24 14: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文聖里文發路達園一號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28,000元整。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領投開標: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文聖里文發路達園一號
其他: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其他: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其他: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90日內,須於交貨期限內完成安裝、測試及訓練。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remind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使用本公司之採購契約範本。
其他:歸屬計畫類別 非屬愛台十二項計畫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之登記證明文件。投標廠商之營業登記項目需包含E701010電信工程業(或原E701011通信工程業或ZZ99999)。 2.廠商之納稅證明。 3.投標廠商聲明書。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1.廠商投標時須附設備型錄規格文件供本所審標時審查,若無提供者,則為不合格標,並標示本所要求之規格功能數據,型錄或證明文件等資料日後經查證若有偽造或欺瞞情事,除解除合約沒入履約保證金外,另報請停權處分,並依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2.投標前,廠商如有疑義請以書面請求釋疑。本規範若有未詳盡之處,由本所釋義為準,得標廠商不得以未及載明為由,逕自減少系統之各項功能。 3.本案採購產品及其配件禁止中國地區出產品。 4.廠商或其受僱人、施工人員須具有相關通信技術乙級技術士執照1名,並於施作前繳驗相關證照。 5.承攬商安裝前須施作危害告知及勤前教育。 6.本交換總機設備之設計、結構、特性須完全符合本規範,絕無因設計、施工或材質不良等因素引發之瑕疵,否則廠商須負責於履約(交貨)期限內,無條件修復或換新,其費用概由得標廠商自行負擔。 7.本交換總機設備由得標廠商負責裝機、測試、切換,所需材料、工具等概由廠商自備,安裝期間不得影響本所正常上班時間之通信,如因安裝需要中斷通信,必須事先報請本所監造人員同意,且於離峰時間或假日為之。 8.交換總機系統主裝置及周邊設備如有涉及智慧財產權者,均應提交代理商授權證明,如有侵害第三人合法權益時,廠商須負一切法律責任。 9.交換總機房(MDF)施工:因交換總機擴充需求,須增設交換總機主機電纜、端子板等設備,於配線架、端子板、自動語音系統16路、MDF接線和跳線等線材由得標廠商提供,依本所規劃重新施作,且符合電信規範相關規定。 10.得標廠商須保留原有交換總機所設定的所有功能,並移轉至新的交換總機系統,如(1)系統提供基本功能設定(2)長控限撥表(3)分機撥碼最大碼限制(4)系統簡碼設定(5)分機記憶位址設定(6)記帳碼及權威碼設定(7)記費系統(8)VOIP網路電話(9)數位話機群組設定等。 11.交換總機完成安裝並測試始可改接。 12.本案用於交換總機及其周邊電腦系統之作業系統、軟體需為正版軟體,並附光碟供留存。 13.得標廠商須負責本系統規劃、設計、數位話機安裝、運轉及系統整體測試。 14.交換總機系統及其附屬設備須全部為新品(除沿用原交換總機設備外)。 15.得標廠商需於履約(交貨)期限內完成:(1)交換機系統設備改接完成,並起算試運轉15天無任何異狀;(2)完成8小時教育訓練課程(包含人工值機台操作人員訓練,講義3份及電子檔)。 16.廠商交貨須附(1)數位式交換總機相關技術文件手冊;(2)數位話機手冊;(3)總機操作手冊;(4)分機詳細記費系統手冊。 17.得標廠商自驗收合格日起保固一年(含雷擊保固)。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探採研究所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0-03-13T00:28:11+08:00
機關代碼 3.13.50.23
單位名稱 行政組
機關地址 360苗栗縣苗栗市文聖里文發路達園一號
聯絡人 何信穎
聯絡電話 (037)356150分機175
傳真號碼 (037)366712
電子郵件信箱 155896@cpc.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9/03/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2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3/23 17:00
開標時間 109/03/24 14:00
開標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文聖里文發路達園一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28,000元整。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文聖里文發路達園一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90日內,須於交貨期限內完成安裝、測試及訓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remind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使用本公司之採購契約範本。
歸屬計畫類別 非屬愛台十二項計畫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之登記證明文件。投標廠商之營業登記項目需包含E701010電信工程業(或原E701011通信工程業或ZZ99999)。 2.廠商之納稅證明。 3.投標廠商聲明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廠商投標時須附設備型錄規格文件供本所審標時審查,若無提供者,則為不合格標,並標示本所要求之規格功能數據,型錄或證明文件等資料日後經查證若有偽造或欺瞞情事,除解除合約沒入履約保證金外,另報請停權處分,並依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2.投標前,廠商如有疑義請以書面請求釋疑。本規範若有未詳盡之處,由本所釋義為準,得標廠商不得以未及載明為由,逕自減少系統之各項功能。 3.本案採購產品及其配件禁止中國地區出產品。 4.廠商或其受僱人、施工人員須具有相關通信技術乙級技術士執照1名,並於施作前繳驗相關證照。 5.承攬商安裝前須施作危害告知及勤前教育。 6.本交換總機設備之設計、結構、特性須完全符合本規範,絕無因設計、施工或材質不良等因素引發之瑕疵,否則廠商須負責於履約(交貨)期限內,無條件修復或換新,其費用概由得標廠商自行負擔。 7.本交換總機設備由得標廠商負責裝機、測試、切換,所需材料、工具等概由廠商自備,安裝期間不得影響本所正常上班時間之通信,如因安裝需要中斷通信,必須事先報請本所監造人員同意,且於離峰時間或假日為之。 8.交換總機系統主裝置及周邊設備如有涉及智慧財產權者,均應提交代理商授權證明,如有侵害第三人合法權益時,廠商須負一切法律責任。 9.交換總機房(MDF)施工:因交換總機擴充需求,須增設交換總機主機電纜、端子板等設備,於配線架、端子板、自動語音系統16路、MDF接線和跳線等線材由得標廠商提供,依本所規劃重新施作,且符合電信規範相關規定。 10.得標廠商須保留原有交換總機所設定的所有功能,並移轉至新的交換總機系統,如(1)系統提供基本功能設定(2)長控限撥表(3)分機撥碼最大碼限制(4)系統簡碼設定(5)分機記憶位址設定(6)記帳碼及權威碼設定(7)記費系統(8)VOIP網路電話(9)數位話機群組設定等。 11.交換總機完成安裝並測試始可改接。 12.本案用於交換總機及其周邊電腦系統之作業系統、軟體需為正版軟體,並附光碟供留存。 13.得標廠商須負責本系統規劃、設計、數位話機安裝、運轉及系統整體測試。 14.交換總機系統及其附屬設備須全部為新品(除沿用原交換總機設備外)。 15.得標廠商需於履約(交貨)期限內完成:(1)交換機系統設備改接完成,並起算試運轉15天無任何異狀;(2)完成8小時教育訓練課程(包含人工值機台操作人員訓練,講義3份及電子檔)。 16.廠商交貨須附(1)數位式交換總機相關技術文件手冊;(2)數位話機手冊;(3)總機操作手冊;(4)分機詳細記費系統手冊。 17.得標廠商自驗收合格日起保固一年(含雷擊保固)。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探採研究所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09/03/23 17:00
開標日期 109/03/24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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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enfun_brief_category 財物類451-辦公室及會計機器,其零件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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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50.2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何信穎
聯絡電話
(037)356150分機175
機關資料:機關代碼
3.13.50.23
機關資料:機關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探採研究所
機關資料:單位名稱
行政組
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360苗栗縣苗栗市文聖里文發路達園一號
機關資料:聯絡人
何信穎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37)356150分機175
機關資料:傳真號碼
(037)366712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155896@cpc.com.tw
採購資料:標案案號
F02096018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數位式交換總機系統設備
採購資料: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資料:採購金額級距
採購資料:辦理方式
採購資料:依據法條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
2,569,686元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採購資料:後續擴充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
採購資料: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招標資料:決標方式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招標資料: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資料: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招標資料:公告日
109/03/12
招標資料:是否複數決標
招標資料:是否訂有底價
招標資料:是否屬特殊採購
招標資料: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招標資料:是否屬統包
招標資料: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招標資料: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2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2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09/03/23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09/03/24 14: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文聖里文發路達園一號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28,000元整。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領投開標: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文聖里文發路達園一號
其他: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其他: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其他: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90日內,須於交貨期限內完成安裝、測試及訓練。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remind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使用本公司之採購契約範本。
其他:歸屬計畫類別
非屬愛台十二項計畫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之登記證明文件。投標廠商之營業登記項目需包含E701010電信工程業(或原E701011通信工程業或ZZ99999)。 2.廠商之納稅證明。 3.投標廠商聲明書。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1.廠商投標時須附設備型錄規格文件供本所審標時審查,若無提供者,則為不合格標,並標示本所要求之規格功能數據,型錄或證明文件等資料日後經查證若有偽造或欺瞞情事,除解除合約沒入履約保證金外,另報請停權處分,並依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2.投標前,廠商如有疑義請以書面請求釋疑。本規範若有未詳盡之處,由本所釋義為準,得標廠商不得以未及載明為由,逕自減少系統之各項功能。 3.本案採購產品及其配件禁止中國地區出產品。 4.廠商或其受僱人、施工人員須具有相關通信技術乙級技術士執照1名,並於施作前繳驗相關證照。 5.承攬商安裝前須施作危害告知及勤前教育。 6.本交換總機設備之設計、結構、特性須完全符合本規範,絕無因設計、施工或材質不良等因素引發之瑕疵,否則廠商須負責於履約(交貨)期限內,無條件修復或換新,其費用概由得標廠商自行負擔。 7.本交換總機設備由得標廠商負責裝機、測試、切換,所需材料、工具等概由廠商自備,安裝期間不得影響本所正常上班時間之通信,如因安裝需要中斷通信,必須事先報請本所監造人員同意,且於離峰時間或假日為之。 8.交換總機系統主裝置及周邊設備如有涉及智慧財產權者,均應提交代理商授權證明,如有侵害第三人合法權益時,廠商須負一切法律責任。 9.交換總機房(MDF)施工:因交換總機擴充需求,須增設交換總機主機電纜、端子板等設備,於配線架、端子板、自動語音系統16路、MDF接線和跳線等線材由得標廠商提供,依本所規劃重新施作,且符合電信規範相關規定。 10.得標廠商須保留原有交換總機所設定的所有功能,並移轉至新的交換總機系統,如(1)系統提供基本功能設定(2)長控限撥表(3)分機撥碼最大碼限制(4)系統簡碼設定(5)分機記憶位址設定(6)記帳碼及權威碼設定(7)記費系統(8)VOIP網路電話(9)數位話機群組設定等。 11.交換總機完成安裝並測試始可改接。 12.本案用於交換總機及其周邊電腦系統之作業系統、軟體需為正版軟體,並附光碟供留存。 13.得標廠商須負責本系統規劃、設計、數位話機安裝、運轉及系統整體測試。 14.交換總機系統及其附屬設備須全部為新品(除沿用原交換總機設備外)。 15.得標廠商需於履約(交貨)期限內完成:(1)交換機系統設備改接完成,並起算試運轉15天無任何異狀;(2)完成8小時教育訓練課程(包含人工值機台操作人員訓練,講義3份及電子檔)。 16.廠商交貨須附(1)數位式交換總機相關技術文件手冊;(2)數位話機手冊;(3)總機操作手冊;(4)分機詳細記費系統手冊。 17.得標廠商自驗收合格日起保固一年(含雷擊保固)。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探採研究所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0-03-13T00:28:11+08:00
機關代碼
3.13.50.23
單位名稱
行政組
機關地址
360苗栗縣苗栗市文聖里文發路達園一號
聯絡人
何信穎
聯絡電話
(037)356150分機175
傳真號碼
(037)366712
電子郵件信箱
155896@cpc.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9/03/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2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3/23 17:00
開標時間
109/03/24 14:00
開標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文聖里文發路達園一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28,000元整。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文聖里文發路達園一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90日內,須於交貨期限內完成安裝、測試及訓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remind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使用本公司之採購契約範本。
歸屬計畫類別
非屬愛台十二項計畫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之登記證明文件。投標廠商之營業登記項目需包含E701010電信工程業(或原E701011通信工程業或ZZ99999)。 2.廠商之納稅證明。 3.投標廠商聲明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廠商投標時須附設備型錄規格文件供本所審標時審查,若無提供者,則為不合格標,並標示本所要求之規格功能數據,型錄或證明文件等資料日後經查證若有偽造或欺瞞情事,除解除合約沒入履約保證金外,另報請停權處分,並依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2.投標前,廠商如有疑義請以書面請求釋疑。本規範若有未詳盡之處,由本所釋義為準,得標廠商不得以未及載明為由,逕自減少系統之各項功能。 3.本案採購產品及其配件禁止中國地區出產品。 4.廠商或其受僱人、施工人員須具有相關通信技術乙級技術士執照1名,並於施作前繳驗相關證照。 5.承攬商安裝前須施作危害告知及勤前教育。 6.本交換總機設備之設計、結構、特性須完全符合本規範,絕無因設計、施工或材質不良等因素引發之瑕疵,否則廠商須負責於履約(交貨)期限內,無條件修復或換新,其費用概由得標廠商自行負擔。 7.本交換總機設備由得標廠商負責裝機、測試、切換,所需材料、工具等概由廠商自備,安裝期間不得影響本所正常上班時間之通信,如因安裝需要中斷通信,必須事先報請本所監造人員同意,且於離峰時間或假日為之。 8.交換總機系統主裝置及周邊設備如有涉及智慧財產權者,均應提交代理商授權證明,如有侵害第三人合法權益時,廠商須負一切法律責任。 9.交換總機房(MDF)施工:因交換總機擴充需求,須增設交換總機主機電纜、端子板等設備,於配線架、端子板、自動語音系統16路、MDF接線和跳線等線材由得標廠商提供,依本所規劃重新施作,且符合電信規範相關規定。 10.得標廠商須保留原有交換總機所設定的所有功能,並移轉至新的交換總機系統,如(1)系統提供基本功能設定(2)長控限撥表(3)分機撥碼最大碼限制(4)系統簡碼設定(5)分機記憶位址設定(6)記帳碼及權威碼設定(7)記費系統(8)VOIP網路電話(9)數位話機群組設定等。 11.交換總機完成安裝並測試始可改接。 12.本案用於交換總機及其周邊電腦系統之作業系統、軟體需為正版軟體,並附光碟供留存。 13.得標廠商須負責本系統規劃、設計、數位話機安裝、運轉及系統整體測試。 14.交換總機系統及其附屬設備須全部為新品(除沿用原交換總機設備外)。 15.得標廠商需於履約(交貨)期限內完成:(1)交換機系統設備改接完成,並起算試運轉15天無任何異狀;(2)完成8小時教育訓練課程(包含人工值機台操作人員訓練,講義3份及電子檔)。 16.廠商交貨須附(1)數位式交換總機相關技術文件手冊;(2)數位話機手冊;(3)總機操作手冊;(4)分機詳細記費系統手冊。 17.得標廠商自驗收合格日起保固一年(含雷擊保固)。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探採研究所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09/03/23 17:00
開標日期
109/03/24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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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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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式交換總機系統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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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物類451-辦公室及會計機器,其零件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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