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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保留增購數量之權利,增購金額以契約總價(未含營業稅)10%為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制定標準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未稅)為11,872,850元及預算金額(未稅)為10,793,500元。
3.廠商之投標標價清單請以未稅報價,標價(未稅)超過預算(未稅)者為不合
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4.押標金如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支票、保付支票、郵政匯票繳納,其憑票支付欄請書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並依本案投標須知之規定辦理。
5-1.廠商投標時必須檢附:招標及投標基本資料表、廠商投標標價清單、押標
金或繳納憑證(現金不得放入)、投標廠商聲明書、資格文件影本、「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出席代表授權書(有派代表出席開標者須填)、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非屬公職人員或關係人者,免填)各1式1份。
5-2.投標廠家於投標時,須附投標產品實際樣品,含配電用桿上安全帶、輸變電組合式安全帶、桿上補助繩各1組,實際樣品上需廠牌或型號,如實際樣品上無廠牌或型號則需提供型錄載明,最近2年內(民國113年以後含)出廠之配電用桿上安全帶原製造廠檢驗報告影本(型錄如為外國文字書寫,應檢附中文譯本)供本中心審查,檢驗報告需有規格說明書參、規格說明一之1.3、1.4、2.3、3.3及3.4檢驗出實際數值並符合規範規格以上。
5-3.配電用桿上安全帶和輸變電組合式安全帶投標時需附上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商品型式認可證書最近1年內(民國114年以後含)。
5-4.廠商投標時須檢附「電子領標憑據」,否則為不合格標。
6.本案於開標時將以電話通知未到場之投標廠商於10分鐘內限期到場。如廠商仍未到場,依政府採購法第60條規定,視同放棄(如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等權利)。請欲參加開標之廠商派員準時與會,避免損及自身權益。
7.若截、開標日遇招標機關因突發事故(颱風…等)而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開標時間代之。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訓練所高雄訓練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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