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131400049 已決標公告

訓練所高雄訓練中心115年度餐廳膳食勞務工作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興升企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754,000
原始預算
$ 5,775,000
底價金額
$ 5,754,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訓練所
機關代碼 3.13.32.80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彥廷
聯絡電話 (07)7872201#1153
機關代碼 3.13.32.80
單位名稱 高雄訓練中心
機關地址 831高雄市大寮區華西路41號
聯絡人 陳彥廷
聯絡電話 (07)7872201#1153
傳真號碼 (07)7872206
電子郵件信箱 u442133@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 契約到期後在機關新約尚未簽訂完成時,廠商應續履行原約各項 條款至新約簽訂完成止;惟最長以2個月為限,並不得逾契約總 金額40%(不含營業稅)。 (2) 另本案履約期間如因業務需要,得向廠商增減購人力,增減數量 以12人為上限。 (3) 前述兩項增購總金額,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不得 逾契約總金額40%(不含營業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4/11/26
原公告日 114/11/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4/12/02 17:00
開標時間 114/12/03 10:10
開標地點 831高雄市大寮區華西路4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00,000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投標廠商依招標規定投標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得標廠商依契約規定履行合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31高雄市大寮區華西路4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經常性勞務:自115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止;短期性勞務:自115年1月1日至115年3月27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制定之標準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其營業項目須登記有餐館、餐飲、食品製造業者或曾承攬過餐廳烹飪勞務等相關工作等相關產業。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未稅)7,700,000元及預算金額(未稅)5,500,000元。 3.廠商之投標標價清單請以未稅報價,標價(未稅)超過預算(未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4.押標金如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支票、保付支票、郵政匯票繳納,其憑票支付欄請書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並依本案投標須知之規定辦理。 5-1.廠商投標時必須檢附:招標及投標基本資料表、廠商投標標價清單、押標金或繳納憑證(現金不得放入)、投標廠商聲明書、資格文件影本、出席代表授權書(有派代表出席開標者須填)、「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公職⼈員及關係⼈⾝分關係揭露表(非屬公職⼈員或關係⼈者,免填)、服務計畫書1式12份及電子檔案光碟1式1份等。 5-2.廠商投標時須檢附「電⼦領標憑據」,否則為不合格標。 6.本案於開標時將以電話通知未到場之投標廠商於10分鐘內限期到場。如廠商仍未到場,依政府採購法第60條規定,視同放棄(如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等權利)。請欲參加開標之廠商派員準時與會,避免損及⾃⾝權益。 7.本案採限制性招標公開評選優勝廠商;訂有廠商基本資格,先審查投標廠商資格文件,資格不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不得參與後續階段之評選(後續階段開標之時間及地點無法預先標示);基本資格符合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本公司將另函請參與評選(評選時,請廠商到場簡報及詢答),並依評選結果及其優勝序位,依序通知辦理議價後決標。 8.若截、開標日遇招標機關因突發事故(颱風…等)而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開標時間代之。 本次更正公告之修正處如下: (1)因應本次更正公告延長等標期,延後截⽌投標與開標時間。 (2)招標文件7-2.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勤務類勞務性工作契約-特定條款:刪除第四條(二)填列之管理費及利潤、總金額。 (3)招標文件3.廠商投標標價清單:新增「未休假加班費(台電負擔費用)」1項。 (4)招標文件1.招標及投標基本資料表:更正截止投標時間。 (5)招標文件2.投標須知(含「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更正截⽌投標與開標時間。 (6)招標文件7-4.綜合封:更正截止投標時間。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訓練所高雄訓練中心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2.80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彥廷
聯絡電話
(07)7872201#1153
機關代碼
3.13.32.80
單位名稱
高雄訓練中心
機關地址
831高雄市大寮區華西路41號
聯絡人
陳彥廷
聯絡電話
(07)7872201#1153
傳真號碼
(07)7872206
電子郵件信箱
u442133@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 契約到期後在機關新約尚未簽訂完成時,廠商應續履行原約各項 條款至新約簽訂完成止;惟最長以2個月為限,並不得逾契約總 金額40%(不含營業稅)。 (2) 另本案履約期間如因業務需要,得向廠商增減購人力,增減數量 以12人為上限。 (3) 前述兩項增購總金額,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不得 逾契約總金額40%(不含營業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4/11/26
原公告日
114/11/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4/12/02 17:00
開標時間
114/12/03 10:10
開標地點
831高雄市大寮區華西路4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00,000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投標廠商依招標規定投標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得標廠商依契約規定履行合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31高雄市大寮區華西路4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經常性勞務:自115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止;短期性勞務:自115年1月1日至115年3月27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制定之標準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其營業項目須登記有餐館、餐飲、食品製造業者或曾承攬過餐廳烹飪勞務等相關工作等相關產業。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未稅)7,700,000元及預算金額(未稅)5,500,000元。 3.廠商之投標標價清單請以未稅報價,標價(未稅)超過預算(未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4.押標金如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支票、保付支票、郵政匯票繳納,其憑票支付欄請書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並依本案投標須知之規定辦理。 5-1.廠商投標時必須檢附:招標及投標基本資料表、廠商投標標價清單、押標金或繳納憑證(現金不得放入)、投標廠商聲明書、資格文件影本、出席代表授權書(有派代表出席開標者須填)、「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公職⼈員及關係⼈⾝分關係揭露表(非屬公職⼈員或關係⼈者,免填)、服務計畫書1式12份及電子檔案光碟1式1份等。 5-2.廠商投標時須檢附「電⼦領標憑據」,否則為不合格標。 6.本案於開標時將以電話通知未到場之投標廠商於10分鐘內限期到場。如廠商仍未到場,依政府採購法第60條規定,視同放棄(如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等權利)。請欲參加開標之廠商派員準時與會,避免損及⾃⾝權益。 7.本案採限制性招標公開評選優勝廠商;訂有廠商基本資格,先審查投標廠商資格文件,資格不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不得參與後續階段之評選(後續階段開標之時間及地點無法預先標示);基本資格符合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本公司將另函請參與評選(評選時,請廠商到場簡報及詢答),並依評選結果及其優勝序位,依序通知辦理議價後決標。 8.若截、開標日遇招標機關因突發事故(颱風…等)而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開標時間代之。 本次更正公告之修正處如下: (1)因應本次更正公告延長等標期,延後截⽌投標與開標時間。 (2)招標文件7-2.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勤務類勞務性工作契約-特定條款:刪除第四條(二)填列之管理費及利潤、總金額。 (3)招標文件3.廠商投標標價清單:新增「未休假加班費(台電負擔費用)」1項。 (4)招標文件1.招標及投標基本資料表:更正截止投標時間。 (5)招標文件2.投標須知(含「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更正截⽌投標與開標時間。 (6)招標文件7-4.綜合封:更正截止投標時間。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訓練所高雄訓練中心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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