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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履約期限
首批工作服須於 114 年 10 月 13 日(含)前交貨,若養成班學員延後報到或遞補者,則於本中心通知廠商換貨後次日起 21 日曆天內完成交貨。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制定標準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營業登記資料營業項目應包括 F104110 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批發業、C302010 織布業、C306010 成衣業、C307010 服飾品製造業或C399990 其他紡織及製品製造業其中之一。
其他:附加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未稅)及預算金額(未稅)2,362,800 元。
3.廠商之投標標價清單請以未稅報價,標價(未稅)超過預算(未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4.押標金如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支票、保付支票、郵政匯票繳納,其憑票支付欄請書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並依本案投標須知之規定辦理。
5-1.廠商投標時必須檢附:招標及投標基本資料表、廠商投標標價清單、押標金或繳納憑證(現金不得放入)、投標廠商聲明書、資格文件影本、「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各1式1份。
5-2.廠商投標時須檢附「電子領標憑據」,否則為不合格標。
6.本案於開標時將以電話通知未到場之投標廠商於10分鐘內限期到場。如廠商仍未到場,依政府採購法第60條規定,視同放棄(如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等權利)。請欲參加開標之廠商派員準時與會,避免損及自身權益。
7.若截、開標日遇招標機關因突發事故(颱風…等)而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開標時間代之。
本次更正公告之修正處如下:
(1)延後截止投標與開標時間。
(2)招標文件(招標及投標基本資料表、財物採購投標須知附加條款、綜合封)配合修正截止投標與開標時間。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訓練所高雄訓練中心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