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131400003 已決標公告

114年度所本部經管房舍及附屬設施積點維修工作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勝昌土木包工業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701,500
原始預算
$ 5,985,000
底價金額
$ 5,927,937
決標折數
96.1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訓練所
機關代碼 3.13.32.80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憶嫺
聯絡電話 (02)26665229#1626
機關代碼 3.13.32.80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訓練所
機關地址 231新北市新店區新烏路3段81號
聯絡人 陳憶嫺
聯絡電話 (02)26665229#1626
傳真號碼 (02)26668213
電子郵件信箱 u988220@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契約訂有後續擴充,甲方新約若尚未開工,乙方應續履行原約各項條款至新約簽訂完成止,乙方不得拒絕,惟最長不得超過貳個月,後續擴充之履約標的項目或數量不得超過契約總金額之20%。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2/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2/25 17:00
開標時間 114/02/26 10:00
開標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新烏路3段8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50000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防止廠商非法參與投標並確保得標廠商能確實訂約履行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依契約規定履行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新烏路3段8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民國114年12月31日止(另詳特定條款第五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本公司參考主管機關範本訂定之標準契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乙、丙等綜合營造業及土木包工業。證明文件(影本並蓋有「與正本相符」及公司大小章):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登記證明文件。 (2)承攬工程手冊(全冊)。 (3)納稅證明(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投標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之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發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新設立/暫停營業廠商復業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乙、丙等綜合營造業及土木包工業。
其他:附加說明 1.投標廠商標函應於114年2月25日17時00分前寄達或專人送達新北市新店區新烏路三段81號台電訓練所管理組收,逾期(時)無效。 2.以上本案公告金額含加值型營業稅。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6,840,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 5,700,000元 3.廠商投標標價清單所載標價如高於公告預算金額者,即屬不合格標。 4.押標金如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支票、保付支票、郵政匯票繳納,其憑票支付欄請書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並依本採購標案投標須知之規定辦理。 5.招標機關廉政資料詳本案投標須知,訓練所廉政電話:(02)26665229轉1605;廉政信箱:新店郵政 2之33號信箱;電子信箱:u757310@taipower.com.tw。 6.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若有未載明事項均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子法規定辦理。 7.如開標當日不出席或不派員出席,不需附上出席代表授權書文件;如派被授權人出席,需附上出席代表授權書及證明文件供查驗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訓練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2.8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憶嫺
聯絡電話
(02)26665229#1626
機關代碼
3.13.32.80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訓練所
機關地址
231新北市新店區新烏路3段81號
聯絡人
陳憶嫺
聯絡電話
(02)26665229#1626
傳真號碼
(02)26668213
電子郵件信箱
u988220@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契約訂有後續擴充,甲方新約若尚未開工,乙方應續履行原約各項條款至新約簽訂完成止,乙方不得拒絕,惟最長不得超過貳個月,後續擴充之履約標的項目或數量不得超過契約總金額之20%。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2/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2/25 17:00
開標時間
114/02/26 10:00
開標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新烏路3段8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50000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防止廠商非法參與投標並確保得標廠商能確實訂約履行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依契約規定履行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新烏路3段8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民國114年12月31日止(另詳特定條款第五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本公司參考主管機關範本訂定之標準契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乙、丙等綜合營造業及土木包工業。證明文件(影本並蓋有「與正本相符」及公司大小章):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登記證明文件。 (2)承攬工程手冊(全冊)。 (3)納稅證明(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投標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之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發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新設立/暫停營業廠商復業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乙、丙等綜合營造業及土木包工業。
其他:附加說明
1.投標廠商標函應於114年2月25日17時00分前寄達或專人送達新北市新店區新烏路三段81號台電訓練所管理組收,逾期(時)無效。 2.以上本案公告金額含加值型營業稅。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6,840,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 5,700,000元 3.廠商投標標價清單所載標價如高於公告預算金額者,即屬不合格標。 4.押標金如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支票、保付支票、郵政匯票繳納,其憑票支付欄請書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並依本採購標案投標須知之規定辦理。 5.招標機關廉政資料詳本案投標須知,訓練所廉政電話:(02)26665229轉1605;廉政信箱:新店郵政 2之33號信箱;電子信箱:u757310@taipower.com.tw。 6.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若有未載明事項均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子法規定辦理。 7.如開標當日不出席或不派員出席,不需附上出席代表授權書文件;如派被授權人出席,需附上出席代表授權書及證明文件供查驗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訓練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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