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644551@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新烏路3段81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 甲、乙、丙等綜合營造業(如以本款資格參與投標,應於投標時檢附防水工程分包廠商合作意願書(須為防水工程專業營造業),分包廠商及其分包部分,投標廠商於得標後不得變更。但有特殊情形必須變更者,以與原分包廠商及其分包部分所具有之相同資格並經本所同意者為限)。
(2)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E103111防水工程專業營造業。
附加說明
一、本案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依資格及價格之順序分段開標,資格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經招標機關審查委員會採評分方式審查,總平均不低於審查須知所定及格分數之廠商,再通知開價格標,並採最低標決標。
二、各階段之投標文件應以招標機關提供之資格封及價格封分別密封後,將所有投標文件置於招標機關提供之綜合封內,所有內外封套皆須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負責人及電話。
三、押標金如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支票、保付支票、郵政匯票繳納,其憑票支付欄請書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並依本案投標須知之規定辦理。
四、廠商於投標時應填具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及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
五、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2)2366-6321或(02)2366-7364;廉政電子信箱:d05703@taipower.com.tw。
六、訓練所廉政電話:(02)2666-5229轉1605;廉政信箱:新店郵政2之33號信箱;電子信箱:u757310@taipower.com.tw。
七、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若有未載明事項均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子法規定辦理。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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