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644361@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另保留增購採購標的物決標價20%(未稅)之權利。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防止廠商非法參與投標並確保得標廠商能確實訂約、履行。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能確實訂約、履行。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新烏路3段81號
履約期限
本案採階段分項工作審查,第1階段需於決標日之次日起14日曆天內交付專案規劃管理計畫書一式3份;其餘階段、時程及交付項目依本案招標規範辦理。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本公司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詳本案附加說明及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1.投標廠商標函應於112年9月4日17時00分前寄達或專人送達新北市新店區新烏路三段81號台電訓練所管理組收,逾期(時)無效。
2.以上本案公告金額含加值型營業稅。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1,889,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1,574,167元。
3.廠商投標標價清單所載標價如高於公告預算金額者,即屬不合格標。
4.押標金如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支票、保付支票、郵政匯票繳納,其憑票支付欄請書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並依本採購標案投標須知之規定辦理。
5.招標機關廉政資料詳本案投標須知,訓練所廉政電話:(02)26665229轉1605;廉政信箱:新店郵政2之33號信箱;電子信箱:u867756@taipower.com.tw。
6.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若有未載明事項均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子法規定辦理。
7.如開標當日不出席或不派員出席,不需附上出席代表授權書文件;如派被授權人出席,需附上出席代表授權書及證明文件供查驗。
8.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廠商應提出資格文件影本,本公司得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另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或營業手冊、繳稅證明文件或加入商業團體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該等證明文件。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綜合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8.(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証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本公司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如公司登記證明文件【例如: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或公司登記表、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之商工登記資料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公司基本資料」等均屬之】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例如: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或商業登記抄本、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之商工登記資料商業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商業登記基本資料」等均屬之】、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8.(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暫停營業廠商復業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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