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131000059 已決標公告

所本部111年勤務類勞務性工作承攬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優等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4,826,000
原始預算
$ 14,857,500
底價金額
$ 14,847,000
決標折數
99.8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訓練所
機關代碼 3.13.32.80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王子杰
聯絡電話 (02)26667216#1643
機關代碼 3.13.32.80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訓練所
機關地址 231新北市新店區新烏路3段81號
聯絡人 王子杰
聯絡電話 (02)26667216#1643
傳真號碼 (02)26668213
電子郵件信箱 u421800@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到期後在甲方新約尚未簽訂完成時,乙方應續履行原約各項條款至新約簽訂完成止;惟最長以 2 個月為限,並不得逾契約總金額 20 %(不含營業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1/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新烏路3段8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零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2/06 17:00
開標時間 110/12/07 10:00
開標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新烏路3段8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標價之一定比率3%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新烏路3段8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2022/12/31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本公司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代之(須營業項目相關)。2.廠商營業稅繳稅證明。納稅證明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如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 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政府電子採購網查詢廠商應為非拒絕往來廠商。3.其他:押標金、招標及投標文件、投標廠 商聲明書、授權書、同意書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投標廠商標函應於110年12月06日17時00分前寄達或專人送達新北市新店區新烏路3段81號台電訓練所管理組收,逾期(時)無效。 2.採郵領者:須要附上大型回郵信封(可裝A4資料),並自行貼足(信函掛號92元或印刷品掛號52元)郵資,向23160新北市新店區新烏路3段81號台電訓練所管理組辦理;本所地處郊區,請自行斟酌郵遞時間,倘因假日或郵局延誤而逾投標時效,本公司不負責任。 3.以上本案公告金額含加值型營業稅。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16,980,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14,150,000元。 4.廠商投標標價清單所載標價(不含稅)如高於公告預算金額(不含稅)者,即屬不合格標;本案採限制性招標公開評選優勝廠商,訂有廠商基本資格,先審查投標廠商資格文件,資格不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不得參加後續階段之評選(後續階段開標之時間及地點無法預先標示);基本資格符合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本公司將另函請參與評選(評選時請廠商到場簡報及詢答),並依評選結果及其優勝序位,依序通知辦理議價後決標。 5.廠商如以現金或電匯方式繳納押標金,請擇下列二帳戶之一交付款項a.臺灣銀行公館分行。b.臺灣中小企業銀行營業部。(收款帳號及戶名詳招標及投標文件1.8)。 6.招標機關廉政資料詳本案投標須知,訓練所廉政電話:(02)26667216轉1605﹔廉政信箱:新店郵政2之33號信箱﹔電子信箱:u867756@taipower.com.tw。 7.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若有未載明事項均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子法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訓練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2/06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2.80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王子杰
聯絡電話
(02)26667216#1643
機關代碼
3.13.32.80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訓練所
機關地址
231新北市新店區新烏路3段81號
聯絡人
王子杰
聯絡電話
(02)26667216#1643
傳真號碼
(02)26668213
電子郵件信箱
u421800@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到期後在甲方新約尚未簽訂完成時,乙方應續履行原約各項條款至新約簽訂完成止;惟最長以 2 個月為限,並不得逾契約總金額 20 %(不含營業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1/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新烏路3段8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零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2/06 17:00
開標時間
110/12/07 10:00
開標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新烏路3段8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標價之一定比率3%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新烏路3段8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2022/12/31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本公司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代之(須營業項目相關)。2.廠商營業稅繳稅證明。納稅證明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如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 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政府電子採購網查詢廠商應為非拒絕往來廠商。3.其他:押標金、招標及投標文件、投標廠 商聲明書、授權書、同意書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投標廠商標函應於110年12月06日17時00分前寄達或專人送達新北市新店區新烏路3段81號台電訓練所管理組收,逾期(時)無效。 2.採郵領者:須要附上大型回郵信封(可裝A4資料),並自行貼足(信函掛號92元或印刷品掛號52元)郵資,向23160新北市新店區新烏路3段81號台電訓練所管理組辦理;本所地處郊區,請自行斟酌郵遞時間,倘因假日或郵局延誤而逾投標時效,本公司不負責任。 3.以上本案公告金額含加值型營業稅。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16,980,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14,150,000元。 4.廠商投標標價清單所載標價(不含稅)如高於公告預算金額(不含稅)者,即屬不合格標;本案採限制性招標公開評選優勝廠商,訂有廠商基本資格,先審查投標廠商資格文件,資格不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不得參加後續階段之評選(後續階段開標之時間及地點無法預先標示);基本資格符合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本公司將另函請參與評選(評選時請廠商到場簡報及詢答),並依評選結果及其優勝序位,依序通知辦理議價後決標。 5.廠商如以現金或電匯方式繳納押標金,請擇下列二帳戶之一交付款項a.臺灣銀行公館分行。b.臺灣中小企業銀行營業部。(收款帳號及戶名詳招標及投標文件1.8)。 6.招標機關廉政資料詳本案投標須知,訓練所廉政電話:(02)26667216轉1605﹔廉政信箱:新店郵政2之33號信箱﹔電子信箱:u867756@taipower.com.tw。 7.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若有未載明事項均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子法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訓練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2/06 17: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