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831高雄市大寮區大發工業區華西路41號
電子郵件信箱
u456107@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原契約條件增購金額以契約總價(未稅)10%為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31高雄市大寮區大發工業區華西路41號
開標地點
831高雄市大寮區大發工業區華西路41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31高雄市大寮區大發工業區華西路41號
履約期限
自111年1月1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或累積達契約金額上限止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制定標準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3)廚師或廠商負責人需具有1個以上中餐丙級以上廚師證照。
(4)投保產品責任險證明文件(保險期限需至少涵蓋至本案履約期間)。
(5)資本額須達1,000,000元以上(含)。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9,683,520元及預算金額(不含稅)8,803,200元。
3.投標廠商須於開標當日提供三餐樣品及以上5項資格文件,經本中心審查合格後,列為得標廠商,本案決標數量將由每家得標廠商平均分配輪流供餐,並由本中心保留選擇權利。
4.廠商投標時須檢附:招標及投標文件、廠商投標標價清單、投標廠商聲明書、資格文件影本、出席代表授權書等,否則以不合格論。
5.履約期限:自111年1月1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或達契約金額上限用罄為止,以兩者先屆者為準(若徵用期間結束,甲方可隨時終止合約)。
6.檢舉機關之連絡電話:
(1)台電公司廉政熱線:02-23667364台電公司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發包單位政風電話及電子郵箱:07-7410111#2212;電子信箱:d11963@taipower.com.tw。
(2)調查機關:
(a)發包單位所在地之調查處(站、組)、電話、信箱:高雄市調查處檢舉專線電話:07-2818888;信箱:高雄市郵政60000號
(b)工程地點所在地之調查處(站、組)、電話、信箱:高雄市調查處檢舉專線電話:07-2818888;信箱:高雄市郵政60000號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