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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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地址
831 高雄市 大寮區 大發工業區華西路41號
電子郵件信箱
u435735@taipower.com.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履約期限內,本中心以原契約條件保留增減購工作服數量之權利,增減購金額以契約總價(未含營業稅)±10%為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31高雄市大寮區大發工業區華西路4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開標地點
831高雄市大寮區大發工業區華西路4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台幣100,000元整,支票抬頭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31高雄市大寮區大發工業區華西路41號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制定之標準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廠商須提出資格文件影本,機關得通知廠商限期提出正本供查驗):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2.投標廠商依招標文件規定應提出之資格證明文件,除另有規定外,以影本為原則。但招標機關得通知投標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查驗結果如與正本不符係偽造或變造者,依採購法第50條規定辦理。
附加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2,558,600及預算金額(不含稅)2,326,000元。
3.押標金支票抬頭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4.廠商投標時必須檢附:招標及投標文件、廠商投標標價清單、投標廠商聲明書、資格文件影本、出席代表授權書等。
5.押標金支票抬頭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6.檢舉機關之連絡電話:(1)台電公司廉政熱線:02-23667364
台電公司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
發包單位政風電話及電子郵箱:07-7872201#1103;電子信箱:d11963@taipower.com.tw。
(2)調查機關:
(a)發包單位所在地之調查處(站、組)、電話、信箱:高雄市調查處檢舉專線電話:07-2818888;信箱:高雄市郵政60000號
(b)工程地點所在地之調查處(站、組)、電話、信箱:高雄市調查處檢舉專線電話:07-2818888;信箱:高雄市郵政60000號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