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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履約期限內,本中心以原契約條件保留增、減購安全鞋數量之權利,增、減購金額以契約總價(未含營業稅)±10%為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台電訓練所林口核能訓練中心(桃園市龜山區文明路27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中心通知廠商安排套量尺寸次日起15個日曆天內完成交貨。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制式標準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廠商納稅證明: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3)其他:標單清單、押標金、投標廠商聲明書、出席代表授權書相關資料同意書、企劃書6份及安全鞋樣品1雙。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以上金額(除押標金額度)均含稅。
二.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13萬5,3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12萬3,000元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投標廠商應自公告日起至108年12月23時17時00分前上班時間內,依下列方式之一領取本採購標案之招標文件:
1.採電子領標者: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下載文件篡改無效。
2.採專人領標者:請於上班時間內,親向台電訓練所林口核能訓練中心管理組領取。
3.採郵購者:須附大型回郵信封(可裝A4資料,郵資普通掛號45元,限時掛號60元),向桃園市龜山區文明路27號台電訓練所林口核能訓練中心管理組辦理;本中心地處郊區,請斟酌郵遞時間,倘因假日或郵局延誤而逾投標時效,本公司不負責任。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1.投標廠商標函應於108年12月23日17時00分前寄達或專人送達桃園市龜山區文明路27號台電訓練所林口核能訓練中心管理組,逾期(時)無效。
2.廠商總標價高於本案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
3.押標金以金融機構票據或郵政匯票繳納者,受款人請填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4.餘詳閱本採購標案投標須知等招標文件;若有未載明事項均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子法規定辦理。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訓練所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